呼瑪縣公安局

呼瑪縣公安局,地址是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呼瑪縣,車牌是黑P。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呼瑪縣公安局
  • 外文名:Huma Municipal Public Security Bureau
  • 地址: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呼瑪縣
  • 車牌:黑P
  • 隸屬:呼瑪縣人民政府
職能,內設機構,

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檢查、監督全縣邊防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訂對策。
(三)組織指導偵查工作,協調偵破和處置重大案件、重大治安事故和騷亂。
(四)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
(五)依法管理國籍,負責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在我縣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六)組織、指導實施全縣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七)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治安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維護縣級道路交通治安秩序。
(八)指導、監督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九)指導、監督對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十)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監督、考察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對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管理工作。管理縣看守所、治安拘留所與收容教育所。
(十一)承辦全縣收容教養的審核報批工作。
(十二)組織實施對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來我縣的安全警衛工作。
(十三)組織實施全縣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行動技術建設。(十四)為全縣公安機關提供裝備、被裝配置等警務保障服務工作。
(十五)領導全縣公安消防部隊建設,對武警支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十六)組織指導全縣公安機關人員培訓、公安教育及公安宣傳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十七)組織、指導全縣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幹部的監督;查處或督辦全縣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
(十八)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執法勤務機構(含選設機構)8個
1、指揮中心(與辦公室衙署辦公)
2、國內安全保衛大隊(與警衛大隊合署辦公)
3、刑事偵查大隊(加掛縣級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牌子)與(禁毒大隊、刑事技術大隊合署辦公)
4、交通管理大隊(與巡警大隊合署辦公)
5、治安管理大隊(加掛爆炸危險品監管大隊牌子)與(戶政、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大隊合署辦公)
6、城鎮消防大隊
7、森林保衛大隊
8、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二、綜合管理機構3個
1、政工監督室(與紀檢委、監察室、督察大隊合署辦公)
2、法制室(與信訪室合署辦公)
3、警務保障室
三、派出機構和監管場所設定
設定看守所、拘留所,實行兩塊牌子,配備一套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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