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瑪縣交通運輸局是呼瑪縣下屬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呼瑪縣交通運輸局
- 辦公地址:呼瑪長虹路46號
- 行政區劃:黑龍江省呼瑪縣
- 權責職能:執行、擬定交通行業方針與法規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協調指導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有關管理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家公路、水路行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公路、水路行業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政策、規劃和標準。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三)承擔道路、水路交通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擬訂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計程車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汽車出入境運輸、國際和國境河流運輸及航道有關管理工作。
(四)負責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國家、省和縣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縣政府規定許可權提出縣政府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交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查意見。擬定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標準並監督實施。
(五)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貫徹國家、省關於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港口規劃和岸線使用管理工作。
(六)組織實施公路、水路交通重點工程建設。指導公路、水路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和維護。承擔有關交通重要設施的管理和維護。組織實施戰備公路、水路建設和維護。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七)負責公路、水路行業的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及水上救助打撈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省、地和縣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
(八)負責全縣公路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工作。承擔交通運輸統計工作,監測分析運行情況,發布有關信息。
(九)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負責公路、水路對外合作與外事工作。
(十)負責道路與水路運輸行政管理、公路行政管理、航道行政管理、港口行政管理等工作。指導監督全縣交通運輸行政許可、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人才隊伍建設政策、法律、法規,負責現代交通運輸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王永生 呼瑪縣交通運輸局局長
於恩德 呼瑪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石博 呼瑪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信息、保密、安全、檔案、政務公開、信訪維穩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資產管理、聯絡接待、綜合協調、督察督辦、後勤服務、安全保障工作。負責研究綜合運輸發展重大問題。承擔縣級交通運輸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指導全縣交通運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承擔縣本級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協調和督辦等相關工作。擬定公路、水路行業科技、教育、信息化、網路安全相關政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重大科技項目研究、推廣套用。承擔有關標準、質量和計量工作。承擔涉及交通運輸體系的標準協調工作。承擔信息化建設和信息資源開發利用管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二)行業管理股(掛交通戰備辦公室牌子)。 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全縣交通運輸行政許可、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監督實施公路路政、養護、運營、管理及航道養護、航政、港政等相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承擔全縣公路路網運營檢測和協調工作。指導農村公路建設及管理工作。承擔全縣航道行政管理及水路基礎設施養護管理工作。監督實施綜合運輸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道路運輸和水路運輸相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承擔綜合運輸協調與銜接工作。負責全縣道路運輸、水路運輸行業管理。承擔組織協調國家、省和縣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工作。指導交通樞紐運營管理。指導城市公共運輸、出租汽車、汽車租賃等工作。按規定負責物流市場有關管理工作。承擔汽車出入境運輸、國境河流運輸工作。擬定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指導有關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體系建設。承擔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及重點工程建設監督管理具體工作。組織或參與有關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組織擬定國防邊防公路、水路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戰備公路、水路建設和維護組織實施工作。承擔公路、水路交通戰備物資的儲備、調撥等工作。承擔軍地協調溝通、國防動員等有關工作。
(三)規劃建設管理股。負責組織編制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發展戰略規劃,組織編制有關計畫。協調指導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承擔有關規劃和建設項目前期立項審查及後期評價工作。提出縣有關專項資金投資政策和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編制道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城鎮公共運輸、區域綜合交通、交通科技發展等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編制全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縣、鄉、村道路及航道養護管理年度計畫。指導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審查交通重點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承擔交通重點工程、大修工程建設監督管理、工程招標、施工許可、工程質量監督檢查、許可權內竣工驗收等工作。承擔有關交通運輸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工作。承擔交通運輸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
(四)財務審計股。組織擬定交通運輸行業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監督實施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承擔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引資、融資、專項資金管理、預決算、政府採購、外匯、信貸等有關工作。組織擬定行業內部審計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開展內部審計工作。督促落實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工作。指導交通行業審計工作。
下屬事業單位4個:公路管理站、縣級公路管理站、運輸管理站和地方養路費征稽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