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巡邏警察支隊
- 外文名:Patrol police detachment of Hohhot Public Security Bureau
- 行政級別:副處級
- 主要職責:治安巡邏防控
- 管理機構: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
主要職責
負責全市治安巡邏防控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處置緊急治安事件,接受民眾的報警和緊急救助並提供救援服務;依法協助維護交通秩序和社會治安秩序;負責重大活動治安巡邏任務和特定治安巡邏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設5個內設機構,機構規格為科級,分別是:政治處、辦公室、勤務科、法制科、巡警機動大隊。
行政編制
市公安局巡邏警察支隊核定巡警支隊政法專項編制30名,其中:副處級領導職數2名(支隊長、政委各1名),科級領導職數15名(9正〈含副支隊長3名〉6副),其中:政治處、辦公室、勤務科、法制科各1正1副;巡警大隊2正〈大隊長、教導員各1名〉2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