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工信和科技局

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工信和科技局

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工信和科技局是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工信和科技局全面貫徹黨中央關於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科技創新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自治區黨委、呼倫貝爾市委、海拉爾區委相關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科技創新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工信和科技局
  • 辦公地址: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東山黨政辦公大樓14樓1445辦公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呼倫貝爾市關於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科技創新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指導重點區域、重點產業、重點企業的運行和協調,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落實全市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規劃。
(二)負責保障工業經濟運行。負責全區工業經濟運行的監測、分析、預測、協調及巨觀調控工作。組織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存在的重大問題,負責工業運行中的煤電油運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三)負責工業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負責提出全區工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核報送屬於海拉爾區及以上工業投資主管部門備案的項目,備案許可權內工業技術類改造項目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四)負責工業領域行業管理。組織落實傳統產業技術改造相關政策,提出產業結構調整建議。執行工業和信息化年度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落實重點行業準入制度。組織實施工業布局調整。依法履行鹽業行業、裝備製造業、原材料工業、消費品工業行業管理職責。負責全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指導工業綠色發展。貫徹落實並監督實施全區工業能源節約和綠色發展等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工業綠色發展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工業節能監察工作。指導推進再生資源綜合利用和產業發展。
(六)負責推動工業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用相結合。負責工業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創新體系建設,參與國家、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指導工業行業的質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七)負責工業領域信息化工作。貫徹落實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承擔工業領域的信息化及信息安全、電子商務、電子認證工作。協調指導全區通訊網路基礎設施共建及網路資源共享。負責電子政務外網建設、運行、管理。
(八)負責推進全區大數據套用及產業發展。組織實施全區大數據發展規劃和政策,引導大數據在各領域內的套用。統籌全區電子政務項目建設。推動全區信息數據資源共享。
(九)負責推進工業中小企業發展。貫徹落實促進工業中小企業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
(十)負責推進全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創新平台、載體及園區建設。
(十一)負責推進全區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推動科技人才隊伍建設。
(十二)負責編制區本級科技計畫並監督實施。統籌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和創新。
(十三)負責經濟和社會發展領域科技進步工作。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計畫、政策和措施。
(十四)負責科技資源最佳化配置工作。建立全區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
(十五)負責全區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管理、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負責科普傳播工作,擬定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六)負責科技交流合作。組織開展國際國內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八)職能轉變
圍繞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統籌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智力工作。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食鹽行業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食鹽專營執法職能。
2.區工信和科技局承擔全區食鹽行業管理工作,研究制定食鹽供應應急預案,承擔在全區食鹽儲備監管工作。推動全區鹽業體制改革相關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綜合性文稿起草、檔案運轉、信息宣傳、內部督查、保密機要、人事勞資、後勤保障、檔案、信訪和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黨組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建、群團等工作。負責部門財務和資產管理。
(二)經濟運行和工業中小企業辦公室。承擔全區工業運行日常監測和分析工作,發布預警信息,組織解決工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承擔工業運行中的煤電油運(鐵路運力)綜合協調工作。
負責工業中小企業發展巨觀指導、綜合協調和服務。指導工業中小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工業中小企業經濟運行監測分析。組織、指導全區工業中小企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協調工業中小企業融資擔保相關工作。
(三)投資規劃和行業管理辦公室(節能利用辦公室)。提出全區工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核報送屬於海拉爾區及以上工業投資主管部門備案的項目,備案許可權內工業技術類改造項目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工業固定資產投資產業政策落實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工業重點項目建設,組織推動工業技術改造項目建設。
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綠色製造體系建設和資源型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工業綠色發展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開展工業節能監察工作。指導推進再生資源綜合利用和產業發展。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及呼倫貝爾市原材料工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相關技術規範、標準。宣傳、貫徹國家及自治區原材料工業準入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全區石油化工、煤化工、冶金、建材工業行業管理。
承擔全區食鹽業、裝備製造業和輕工、紡織、食品、醫藥等消費品工業的行業管理工作。落實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推進智慧型製造發展,推進技術裝備的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自主創新。承擔服務型製造和工業設計相關工作。研究制定食鹽供應應急預案,承擔全區食鹽儲備管理工作。推動全區鹽業體制改革相關工作。
(四)民爆和安全生產辦公室。貫徹落實國家關於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要求。承擔本部門行業安全生產綜合協調工作。
承擔全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監督管理。推進民爆行業的產品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
(五)信息化辦公室。負責工業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行業質量、標準化、智慧財產權、品牌建設和新技術的推廣套用。參與工業行業技術規範的實施工作。負責電子製造業行業管理。
貫徹落實工業信息化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工業領域的信息化及信息安全、電子商務、電子認證工作。指導工業數位化、智慧型化、網路化套用。組織實施工業領域信息化建設項目。協調全區通信網、計算機網融合發展。協調全區通訊網路基礎設施共建及網路資源共建共享。
推進全區大數據套用及產業發展。組織實施大數據發展規劃和政策,引導大數據在各領域內的套用。統籌全區電子政務項目建設。推動全區信息數據資源共享。
(六)科技合作辦公室(農社辦公室、政策法制辦公室)。負責編制科技合作規劃、計畫;負責政府間雙邊和多邊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鎮辦、企事業、民間科技合作與交流活動,負責民營科技企業培訓等工作;負責研究科技促進農村牧區、社會發展領域的有關方針、政策;指導科技示範園區和科技示範基地工作;組織實施科技人員和農牧民新技術培訓;組織科技下鄉,科技宣傳等工作,對應科協工作。
(七)發展規劃辦公室(高新成果辦公室)。負責科技創新工作,研究促進科技發展、高新技術領域的有關方針、政策;組織編制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促進產學研的相關政策;負責各級科技項目的申報、初審工作,並對各級、各類科技計畫項目的執行情況進行指導、監督、檢查;負責提出區本級科技項目計畫及經費配置建議;負責宣傳貫徹國家制定的有關技術市場方面的政策、法規;扶持、引導民營科技企業及科技中介組織的發展;開展技術契約認定登記、技術市場統計、分析評價;組織參加國內外大型技術市場交易會活動;組織實施高新技術、新農村、新牧區建設和社會發展的科技項目工作;負責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學校、幼稚園創客、科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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