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倫貝爾住房公積金提取指南

呼倫貝爾住房公積金提取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受理。

提取條件,提取流程,所需要件,

提取條件

(一)除住房公積金賬戶被依法凍結,本人、配偶及其雙方父母、以及子女(同戶籍、下同)有住房公積金貸款未清償或擔保的借款人有還款逾期6期以上等行為外,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配偶及其雙方父母、以及子女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辦理非銷戶提取。
凡家庭直系成員(包括本人、配偶及其雙方父母、以及子女)能夠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有效身份關係證明,即視同為“同戶籍”,經本人同意均可使用住房公積金購買同一套住房。本人、配偶及其雙方直系親屬可以同一套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和貸款一次。
1、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包括購買新建住房、二手住房、回遷安置住房、法院裁定拍賣住房)。
2、購買未裝修自住住房的(與所購住房同時辦理提取)。
3、與所購自住住房同時購買的同一小區的車庫(包括車庫性質的附屬用房、下同)、地下車位的(與所購住房同時辦理提取)。
4、在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5、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無自住住房家庭支付房租的。
7、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以及夫妻雙方的父母因患重大傷病等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8、法院判決離異,房屋產權人賠付對方房款的。
9、遇到突發事件(如火災等),造成家庭財產重大損失,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二)除住房公積金賬戶被依法凍結,本人及其配偶有住房公積金貸款未清償或擔保的借款人有還款逾期6期以上等行為外,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同時註銷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1、退休、退職的。
2、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係且本人申請銷戶的。
3、職工買斷工齡一次性安置的。
4、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並與所在單位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係的。
5、個體工商戶到退休年齡的;營業執照註銷的。
6、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7、異地調轉的 。
職工符合提取條件,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每次提取時間應間隔6個月(含6個月)以上。

提取流程

提交→受理→審批→劃款。

所需要件

(一)購買自住住房、車庫、地下車位、裝修提取,持以下材料原件及複印件1份 :
1、購買新建住房、車庫、地下車位提取[購房時間以銷售不動產發票、繳款收據日期為準:多層住房不超過三年,高層住房不超過四年。)
住房、車庫提供《商品房買賣契約》、銷售不動產發票;地下車位提供買賣契約、繳款收據。
合計提取總額加貸款額度不超過住房、車庫、地下車位總價款,以百元取整。
2、購買二手住房、車庫、地下車位提取(購房時間以《房屋所有權證》取得時間為準不超過兩年)
購買二手住房、車庫提供買賣契約、《房屋所有權證》、銷售不動產發票;地下車位提供原房主的買賣契約、繳款收據。
合計提取總額加貸款額度不超過住房、車庫、地下車位總價款,以百元取整。
3、購買回遷安置住房提取(購房時間以銷售不動產發票日期為準:多層住房不超過三年,高層住房不超過四年。)
提供《商品房買賣契約》、銷售不動產發票、《房屋回遷安置協定》。
合計提取總額不超過扣除拆遷補償款後實際發生的購房支出,以百元取整。
4、購買法院裁定拍賣住房提取(以拍賣佣金發票時間為準不超過兩年)
提供法院執行裁定書、成交確認書、拍賣佣金發票、購房款收據。
合計提取總額不超過總房款,以百元取整。
5、購買未裝修自住住房的裝修提取,須與購房提取使用同一套手續。
裝修提取總額加裝修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住房總價款的25%,以百元取整。
新建住房是否裝修:參閱《商品房買賣契約》的附屬檔案三:商品房質量、設備等情況。
以上提取所需個人證件:
①購房人提取:提供身份證。
②購房人配偶提取:提供配偶身份證、結婚證或同戶籍戶口簿。
③同戶籍父母、子女提取:提供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30日內有效身份關係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④提取人公積金聯名卡(當地無建行的,提供公積金業務主辦行借記卡)。
(二)在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持以下材料原件及複印件1份:
1、在國有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建房時間以《施工許可證》頒發時間為準不超過三年):
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施工許可證》、房屋產權人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建築工程施工契約、購買建築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發票。
合計提取總額不超過購買建築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發票金額。
2、在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建房時間以《村鎮建設工程許可證》頒發時間為準不超過三年):
提供《房屋所有權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村鎮建設工程許可證》、房屋產權人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建築工程施工契約、購買建築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發票。
合計提取總額不超過購買建築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發票金額。
3、在國有(集體)土地上大修自住住房的(修房時間以住房城鄉建設(房管)部門出具的大修鑑定證明簽署時間為準不超過兩年):
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國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鎮及其以上住房城鄉建設(房管)部門出具的大修鑑定證明、規劃部門批准檔案或鎮政府出具的《準建證》、購買建築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發票。
合計提取總額不超過購買建築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發票金額。
以上提取所需個人證件:
①房屋產權人提取:提供身份證。
②房屋產權人配偶提取:提供配偶身份證、結婚證或同戶籍戶口簿。
③同戶籍父母、子女提取:提供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30日內有效身份關係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④提取人公積金聯名卡(當地無建行的,提供公積金業務主辦行借記卡)。
(三)償還呼倫貝爾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持以下材料原件):
1、借款人提取:提供身份證。
2、借款人配偶提取:提供配偶身份證、結婚證或同戶籍戶口簿。
3、同戶籍父母、子女提取:提供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30日內有效身份關係證明、提取人身份證。(同戶籍父母、子女持上述手續可以辦理對沖業務,同時需借款人持身份證簽字確認。)
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公積金貸款的,可以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以百元取整。
再次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公積金貸款的,夫妻雙方及同戶籍父母、子女非同時辦理的,以最後一方提取時間為準,提取金額以提取人間隔時間的應還款額為準。
等額本金還款方式的提取金額=月還款本金金額×職工提取間隔月數;等額本息還款方式的提取金額=當期月還款本金金額×職工提取間隔月數。(如間隔7個月轉7個月本金金額,間隔17個月轉17個月本金金額,以此類推)
還清公積金貸款業務可以隨時辦理。辦理還清貸款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餘額足以還清貸款的,按照“還款總金額”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餘額不足以還清貸款的,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以百元取整。
(四)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和其他地區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持以下材料原件及複印件1份:
1、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提取:
提供人民銀行出具的30日內借款人個人信用報告、商業銀行出具的30日內“已還貸款明細”(加蓋銀行業務章)。
2、償還其他地區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
提供借款契約、30日內“已還貸款明細”[由發放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加蓋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業務章)或由委託銀行出具的(加蓋銀行業務章)]。
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貸款的,可以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以百元取整。
再次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貸款的,夫妻雙方及同戶籍父母、子女非同時辦理的,以最後一方提取時間為準,提取金額以提取人間隔時間的應還款額為準。
提取金額=最後一筆正常月還款本息金額×職工提取間隔月數(如間隔7個月轉7個月本息金額,間隔17個月轉17個月本息金額,以此類推)。
辦理還清貸款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餘額足以還清貸款的,按照貸款餘額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餘額不足以還清貸款的,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以百元取整。要求初審櫃員在系統中必須選擇“結清”,並且此套貸款手續不能再次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 。
以上提取所需個人證件:
①借款人提取:提供身份證。
②借款人配偶提取:提供配偶身份證、結婚證或同戶籍戶口簿。
③同戶籍父母、子女提取:提供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30日內有效身份關係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④提取人公積金聯名卡(無聯名卡的,提供公積金業務主辦行借記卡)。
(五)無自住住房家庭支付房租提取(提取時間為房屋租賃期限內)持以下材料原件及複印件1份:
1、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提取:
提供《房屋租賃契約》、租金繳納證明。
合計提取總額不超過當年全部租金金額。
2、租住商品住房提取:
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積金繳存地、工作地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30日內無房產證明、《房屋租賃契約》。
合計提取總額為當年租金金額,最高不超過2萬元。
以上提取所需個人證件:
①租賃人提取:提供身份證,已婚的提供結婚證或同戶籍戶口簿,單身的提供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的30日內單身證明原件。
②租賃人配偶提取:提供配偶身份證、結婚證或同戶籍戶口簿。
③同戶籍父母、子女提取:提供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30日內有效身份關係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④提取人公積金聯名卡(當地無建行的,提供公積金業務主辦行借記卡)。
(六)職工本人、配偶、子女以及夫妻雙方父母因患重大疾病提取[以首筆醫藥費(含門診費)發票時間為準不超過一年]持以下材料原件及複印件1份:
繳存職工本人、配偶、子女以及夫妻雙方父母因患重大疾病,當年的醫藥費(含門診費)發票超過2萬元(含2萬元)的。提供旗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病情診斷證明、當年的醫藥費發票(含門診費發票、經醫保報銷的提供醫療費用報銷支付表),提取人身份證、同戶籍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有效身份關係證明、提取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當地無建行的,提供公積金業務主辦行借記卡)。
合計提取總額不超過當年個人負擔醫藥費(包括門診費發票金額、醫療費用報銷支付表中自費金額和自付金額)的總額,以百元取整。
(七)法院判決離異,房屋產權人賠付對方房款提取(以法院判決書出具時間為準不超過一年)持以下材料原件及複印件1份:
提供法院判決書、產權人身份證、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當地無建行的,提供公積金業務主辦行借記卡)。
提取額度不超過法院判決房屋產權人賠付對方房款金額,以百元取整。
(八)遇到其他突發事件(如火災等),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提取(以《火災損失核定書》出具時間為準不超過一年)持以下材料原件及複印件1份:
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檔案和相關證明材料,如《火災損失核定書》、單位出具的家庭困難證明、提取人身份證[夫妻雙方提取提供雙方身份證、結婚證或同戶籍戶口簿]、提取人公積金聯名卡(當地無建行的,提供公積金業務主辦行借記卡)。
合計提取總額不超過火災損失核定金額,以百元取整。
(九)銷戶提取(持以下材料原件及複印件1份):
1、退休、退職提取:提供離退休審批表或退休證等相關退休證明檔案。
2、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係且本人申請銷戶提取(無年限限制):提供職工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係證明檔案或複印件。
3、職工買斷工齡一次性安置提取:提供職工與企業簽訂的經人事勞動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認可的《買斷工齡契約(協定書)》。
4、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並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係提取: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裁定書)、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係證明檔案。
5、個體工商戶提取:①到退休年齡的。②營業執照註銷的:提供工商部門出具30日內的顯示註銷的“機讀檔案”(加蓋工商部門章)。
6、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由單位住房公積金專管員持本人身份證、職工死亡證明辦理,提取的公積金轉入單位賬戶。
7、異地調轉提取:提供職工調動工作相關證明檔案、身份證、新工作地住房公積金建戶證明,採用電匯或者信匯到新工作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如不能直接轉移的,提供提取人公積金聯名卡,允許銷戶全額提取。
以上提取(除死亡、異地調轉外)所需個人證件:
①提取人身份證。
②提取人公積金聯名卡(當地無建行的,提供公積金業務主辦行借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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