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順新

周順新

周順新,男,土家族,1964年2月出生,湖南吉首人,1987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參加工作,本科學歷。現任吉首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周順新
  • 國籍:中國
  • 民族:土家族
  • 出生日期:1964年2月
  • 職業:公務員
  • 主要成就:吉首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個人經歷,工作分工,違紀通報,

個人經歷

1980.02--1987.04吉首寨陽鄉企業辦臨時工
1987.04--1990.03吉首市寨陽鄉政府聘乾
1990.03--1992.05吉首市寨陽鄉黨委宣傳委員(聘乾)
1992.05--1992.12雙塘鄉黨委副書記、副鄉長(聘乾)
(1992.09--1995.07湖南省委黨校湘西學區經管專業學習)
1992.12--1995.11雙塘鄉黨委副書記、鄉長(93.4錄乾)
1995.11--1998.09吉首市丹青鄉黨委書記
1998.09--2000.03吉首市人民政府市長助理
(1999.08--2001.12中央黨校湘西學區法律專業學習)
2000.03--2008.09吉首市城工辦系統黨委副書記、城工辦主任
2008.09--2010.12吉首市公用事業管理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2010.12--吉首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工作分工

負責農業、農村、林業、水利、畜牧水產、蔬菜、農經、農機、移民、氣象、鄉鎮企業、民政、扶貧、老齡、供銷、農村穩定工作;協助負責農村應急管理、招商引資工作;聯繫市殘聯工作。掛點排綢鄉。
分管市農辦、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水利局、市畜牧局、市蔬菜局、市農經局、市農機局、市移民局、市氣象局、市民政局、市扶貧辦、市老齡辦、市供銷聯社。

違紀通報

吉首市原副市長周順新,2008年以來,利用職務便利,在吉首市計程車改革工作中為汽車供應商謀取利益,收受其賄賂65萬餘元;在吉首市道路亮化、綠化、改造工程中為工程承包商謀取利益,收受其賄賂47萬餘元,並與工程承包商簽訂虛假工程契約,貪污公款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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