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年冬,輾轉到達江西興國縣,參加中國工農紅軍,先後在興國縣政府修械所、紅十二軍隨軍修械所、恆田兵工廠工作,主要擔任槍械修造技術指導。1932年8月,在瑞金加入中國共產黨。後任江西中央造紙廠修理部主任。1934年10月,參加紅軍二萬五千里長征,他任第六修械所所長,兼總後槍械修理技師,隨軍修造槍械。1936年在延安任中央紅軍總部、後勤部兵工廠政治指導員兼副廠長。1942年3月,參加中共中央黨校整風學習。1943年9月,任延安兵工廠廠長。1945年10月調東北,先後任熱河軍區赤峰供給部工業處處長、第四野戰軍後勤部佳木斯兵工廠廠長、總供給部軍需處副處長、西安煤礦副經理、瀋陽東北銀行造紙廠副經理、東北煤礦管理局工務處處長等職。1949年夏,隨軍南下。廣州解放後,任中南工業局局長。1950年後,先後任湖南湘潭錳礦礦務局局長,湖南水口山礦務局局長,江西贛州市冶金部安全技術監察局局長,湖南省冶金工業廳副廳長、廳長,中南區計委重工業局副局長,湖南省有色金屬工業管理局副局長等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