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芳紅,男,漢族,1985年12月生,安徽望江人,大學本科學歷,法律碩士,2007年8月參加工作,200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安徽省安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2024年4月,周芳紅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周芳紅
- 性別:男
- 民族:漢族
- 籍貫:安徽望江
- 出生日期:1985年12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通報批評,
人物履歷
歷任望江縣政府辦公室科員、安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科員、副主任科員、鐵路辦副主任、辦公室主任、行政許可科(政策法規科)科長、一級主任科員。
2021年3月-2024年,任安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3年12月12日,據安徽紀檢監察網,安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周芳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安慶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4年4月16日,據安徽紀檢監察網訊息,經中共安慶市委批准,安慶市紀委監委對安慶市發改委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周芳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周芳紅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紀法意識全無,政商關係不清。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消費卡,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對個人有關事項隱瞞不報,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權為親屬承攬工程,無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擅權妄為、侵吞公款;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權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周芳紅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犯罪、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安慶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周芳紅開除黨籍處分;由安慶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通報批評
2024年4月,安慶通報三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安慶市發改委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周芳紅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等問題。2015年至2023年,周芳紅多次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高檔白酒、香菸、手機等禮品,以及價值3.35萬元的禮金和購物卡;2014年至2023年,周芳紅多次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周芳紅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4月,周芳紅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違紀所得予以收繳,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