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周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周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縣政府主管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周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內設機構:6個
  • 職責:主管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 主要職責:11項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抗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人力資源的統一管理,規範人力資源市場建設,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負責大中專高校畢業生報到備案工作。
(三)負責促進就業創業工作,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負責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工作;牽頭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並落實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負責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負責創業貸款相關工作;負責縣域企業經濟性裁員備案工作;負責“4050”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民創業工作規劃和有關政策,協調和督促指導相關工作。
(四)負責社會保障體系建設,負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的指導管理和監督管理經辦機構工作;承擔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監管責任;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編制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負責退休職工異地安置戶籍準入、退休幹部異地安置相關工作。
(五)貫徹執行表彰獎勵制度,根據授權承辦全縣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縣評比達標表彰工作。
(六)負責企事業單位工資收入、福利、績效工資、津補貼管理工作;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落實企事業單位人員離退休政策。
(七)負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職稱制度改革、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和管理服務工作;參與人才管理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考核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
(八)貫徹落實農民工工作相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九)負責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依法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負責勞動人事信訪工作,協調處理有關重大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落實勞動保護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監督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落實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增加以下職責
1.表彰獎勵和評比達標表彰工作;
2.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核服務工作。
(十二)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職業學校畢業生就業管理的職責分工。畢業生就業政策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及相關部門擬定。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負責;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2.與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審批及其關聯事項劃轉至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後,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實施標準化審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供審批標準,同時負責事中事後監管。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建立審管互動和信息雙向反饋機制,確保審批和監督無縫對接。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保密、接待、計畫生育和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督促辦理;負責局系統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培訓等工作;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綜合考評工作。
(二)人事管理科。負責編制全縣事業單位人事總體計畫;負責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的計畫調配工作;負責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人員聘用、提前離崗和人員分流等工作;負責全縣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聘用契約、個人年度考核等工作;負責全縣人事統計年報,落實人事政策;貫徹執行表彰獎勵制度,根據授權承辦全縣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縣評比達標表彰工作。
(三)勞動工資科。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總額計畫編制和工資基金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事業單位幹部職工的工資管理工作;負責勞保福利和遺屬補助、安葬費、撫恤金的管理工作;負責工資統計年報工作。
(四)社會保障科。負責社會保障工作的行政管理,督促檢查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使用;負責事業單位幹部職工退體管理工作;負責企業單位及靈活就業人員正常退休、特殊工種退休和病退的管理工作;負責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負責社會保障各類報表的定期上報和統計工作。
(五)監察仲裁科。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負責全縣企事業單位勞動人事爭議、勞動契約簽定、鑑證和勞動爭議仲裁工作;負責工傷認定、鑑定相關工作;處理全縣人事和勞動爭議的仲裁、申訴、控告,辦理複議案件;負責接待處理人事勞動綜合上訪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農民工工作相關政策,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六)財務基金監督科。負責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預決算;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指導所屬事業單位財務監督和內部審計工作;執行社會保險基金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擬訂社會保險審計規則和信息披露制度,並組織實施。
(七)就業促進科。貫徹執行就業相關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工作;承擔創建創業型城市推進全民創業工作;擬訂入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準入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職業中介機構;負責就業再就業資金的監督使用;指導開展職業培訓和技能開發,加強技能培訓和技能鑑定工作;負責指導城鎮新增就業、全縣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負責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監管工作;負責就業再就業和勞動力資源的統計、報表工作;指導基層勞動保障工作機構開展就業再就業工作;負責縣域企業經濟性裁員備案。

現任領導

局長: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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