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五日電一篇關於清華大學 跳水隊總教練於芬寫信檢舉中國跳水隊領隊周繼紅侵吞獎金的部落格文章近兩天成為網路熱點新聞。於芬今天在接受採訪時表示,“網友部落格上透露的檢舉信情況基本屬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周繼紅私吞百萬獎金事件
- 地點:北京
- 人物:於芬
- 時間: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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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起因:於芬寫信
網友公開的這封檢舉信中稱,伏明霞、郭晶晶、勞麗詩、周呂鑫、林躍、王鑫及何姿等七名隊員都曾是於芬的弟子,根據相關規定,教練員帶一名運動員滿四年,在該運動員離開後的兩年內教練應享受同等獎勵,兩年以上的按有關規定比例發放獎金,但於芬只拿到了不到百分之十的獎金。
據她2008年初透露,這些年她應得的各種獎金有數百萬元之巨,但她只拿到了十五萬八千元。
“國家隊獎金的發放慣例是由跳水隊負責人上報,游泳中心批准方能發放。那么我近十年的獎金跳水隊負責人周繼紅到底報給誰而又最終落入了誰的手中了呢?”於芬對此提出質疑。
檢舉信中還說,悉尼奧運會後,湖北省對奪得女子三米板金牌及三米板雙人銀牌的伏明霞進行了獎勵,於芬作為伏明霞的主管教練,應該有五十萬元的獎勵。但這筆錢據湖北省體育局官員稱交到了周繼紅手中,而於芬分文未得。
於芬回應
“獎金的確存在著問題,關於獎金的問題我以實名向相關檢察機關舉報。我用事實說話,沒有絲毫的個人恩怨。”於芬今天在接受採訪時說,她年初曾向相關部門寫信反應獎金問題,但石沉大海。
“九個多月來,體育總局、紀檢委未對獎金事件回應。”於芬對此感到非常失望,她說:“獎金是國家給予我付出的肯定,任何人沒有權力侵占。希望有關方面能給出合理的解釋。”
中國游泳協會新近公布了中國跳水隊的集訓名單,於芬和她的弟子全部榜上無名。有人懷疑舉報信的突然曝光與此事相關,但於芬予以否認,稱她不認識那位公開檢舉信的網友。“我想進國家隊和獎金之間是沒有任何聯繫的,”她說。
近日,中國游泳協會在官方網站上公布了一則“關於組織國家跳水隊集訓的通知”,之前曾經多次提出渴望重返國家隊的清華跳水隊總教練於芬和她的隊員們均“榜上無名”。再加上近期“於芬檢舉侵吞獎金”風波愈演愈烈,讓這兩者之間的聯繫惹來眾人猜測。在接受專訪時,於芬教練態度明確地表示:“進國家隊和獎金是沒有任何聯繫的,也不是和周繼紅的個人恩怨。”
對於落選國家隊教練組以及檢舉侵吞獎金等熱點問題,於芬教練並沒有迴避:“關於獎金的問題我以實名向相關檢察機關舉報。我是用事實說話,沒有絲毫的個人恩怨。”
隨後,於芬教練再次解釋了為何之前要高調地表明渴望重返國家隊的緣由,“因為我有5名隊員在國家隊集訓備戰奧運會,無疑我是最了解他們的,所以在奧運會之前進入國家隊是為了幫助中國跳水隊在北京奧運會圓大滿貫的夢想。”
周繼紅回應
“侵吞獎金”事件的另一位當事人周繼紅保持沉默,有記者試圖就此事對她進行採訪,但沒有得到回應。
總局回應
總局稱:曾回應於芬事件,於芬言論損害了跳水項目的形象
08年3月14日當於芬對獎金問題提出異議時,國家體育總局游泳運動管理中心主任李樺對新華社記者發表了針對清華大學跳水隊教練員於芬相關言論的回應。
李樺表示,於芬的言論極大地損害了跳水項目的形象,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的影響,而且還虛構或捏造了許多與事實完全不符的內容,構成了對個人的人身攻擊,在此,我中心提出如下意見:發放教練員國家獎勵是一項政策性很強、非常嚴肅的工作。游泳中心始終嚴格執行原國家體委、現國家體育總局以及我中心的相關規定。每次進行分配時,首先由國家跳水隊和跳水部提出方案,然後由辦公室包括財務人員進行覆核,最後報中心領導批准後具體實施。我中心成立十年來,不存在剋扣教練員獎金的問題。
暗戰對決
周繼紅2∶0於芬
說起於芬和周繼紅之間的暗戰,早在8年前就開始了。這對一前一後從武漢走出的“師徒”其實已經積怨已久,兩人第一次交鋒是在1997年,最終於芬離開國家隊;第二次交鋒是今年3月,於芬高調希望回歸國家隊又遭拒。一前一後兩次直接較量,於芬連輸兩陣,可以說是完敗。
於芬回歸國家隊失敗
第二波是今年3月,於芬要求重返國家隊,未果。當時於芬在接受採訪時已經要求“公布獎金清單”,並直指郭晶晶後來的主管教練鐘少珍,“有的教練已經60歲了,根本拉不動保護帶”。
但當時這些言論就已被游泳管理中心主任李樺駁斥,稱其“嚴重干擾了國家隊的正常備戰,極大地損害了跳水項目的形象,而且還虛構或捏造了許多與事實完全不符的內容,構成了對個人的人身攻擊”。北京奧運會後,中國跳水隊獨攬7金,鐘少珍手下的郭晶晶包攬雙冠,於芬的聲音自然被成績壓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