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洪武(一三六八至一三九八)時以人才授
興國州判官。歸吳與高季迪、楊孟載相和歌。已而之會稽,歿
於兵。性宇閒靜,學藝淹博,工詩文、書、畫。行草書運筆分行勻穩。效
蘇軾書甚工。
祝允明云:“詹(希元)、解(縉)嗚於朝,盧(熊)、周(砥)著於野。朝者乃當讓野。”善山水,能於
王蒙、
黃公望兩家法度外,獨標平淡
清遠之趣。元至正二十五年(一三六五)作秋山落木圖。
永樂十四年(一四一六)作
宜興小景卷,曾藏石渠寶笈。著
荊南唱和集。《明史陶宗儀傳、祝允明書述、姑蘇志、蘇州府志、明畫錄、無聲詩史、紫桃軒雜綴、甫田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