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樂榮

周樂榮

周樂榮,男,漢族,1964年6月出生,廣東普寧人,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6月入黨,在職研究生學歷,工學博士,高級工程師。曾任廣東省陽江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2018年5月,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江門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周樂榮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廣東普寧
  • 出生日期:1964年6月
  • 畢業院校:上海交通大學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涉嫌違紀,依法雙開,審查起訴,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82.09–1986.07,上海交通大學電力系統及自動化專業本科學習
1986.07–1990.06,廣東省電力工業局勘測設計研究院技術員、助理工程師
1990.06–1999.09,廣東省電力工業局計畫處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其間:1995.09-1998.03在華南理工大學電力系統及自動化專業碩士研究生學習,1998.05-1999.09掛任陽春市副市長)
1999.09–2000.12,陽江市政府副秘書長(正處級)
2000.12–2001.07,陽江市政府市長助理、副秘書長、市打私辦主任
2001.07–2002.12,陽江市政府市長助理、黨組成員,市打私辦主任
2002.12–2003.03,陽春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其間:2002.09-2003.01在省委黨校中青班學習)
2003.03–2003.06,陽春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3.06–2004.03,陽春市委書記
2004.03–2007.01,陽春市委書記、市人大主任(1999.09-2005.06在華南理工大學通信與信息系統專業博士研究生學習;2004.09-2004.12在廣東省第五期“中山大學-牛津大學高級公務員公共行政管理知識專題研究班學習)
2007.01–2007.03,陽江市政府副市長,陽春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7.03–2011.11,陽江市政府副市長
2011.11–2012.01,陽江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
2012.01–2012.10,陽江市委常委
2012.10–2013.12,陽江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
2013.12–2014.01,陽江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珠海對口幫扶陽江指揮部副總指揮
2014.01–2014.12,陽江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黨組副書記,濱海新區黨工委書記,珠海對口幫扶陽江指揮部副總指揮
2014.12–2016.12,陽江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黨組副書記,珠海對口幫扶陽江指揮部副總指揮
2016.12–2017.01,陽江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市政府副市長、黨組副書記,珠海對口幫扶陽江指揮部副總指揮
2017.01-2018.02,陽江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人物事件

涉嫌違紀

2017年12月,據廣東省紀委訊息:陽江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周樂榮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依法雙開

2018年2月,經廣東省委批准,省紀委對陽江市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周樂榮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周樂榮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周樂榮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周樂榮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陽江市黨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審查起訴

2018年4月,廣東省陽江市委原常委、統戰部長周樂榮(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移送江門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提起公訴

2018年5月,廣東省陽江市委原常委、統戰部長周樂榮(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江門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樂榮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周樂榮,聽取了其辯護人意見。江門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3年至2017年期間,被告人周樂榮利用其擔任陽春市市長、陽春市委書記、陽江市市長助理、陽江市副市長、陽江市委常委、統戰部長等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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