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區科學技術局

周村區科學技術局是周村區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周村區科學技術工作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周村區科學技術局
  • 類別:政府單位
  • 地點:周村市
  • 成立時間:2010年
  • 地區淄博市
概況,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概況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周村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發[2010]6號)和《中共周村區委、周村區人民政府關於周村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周發[2010]7號),設立周村區科學技術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科學技術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牽頭擬訂全區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全區科技體制改革的總體規劃和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分析全區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
(三)組織制定全區科技發展計畫;負責統籌協調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及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牽頭組織全區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制定政策引導類科技計畫並指導實施。
(四)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科技重大專項實施中的方案論證、綜合平衡和評估驗收。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高新技術產業化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進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管理工作;負責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工作。
(六)負責區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專項資金的配置使用;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科技經費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議。
(七)制定科技成果推廣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區域和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及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八)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議;推進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審核相關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負責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審核和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區民營科技工作。
(九)負責培育和完善技術市場;負責技術契約管理工作及科技保密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設立的科學技術獎的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區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管理工作。
(十)組織開展國內外科技合作與交流;承擔區政府與國內高校、科研機構科技合作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科技外事合作計畫,協同有關部門加強科技外事交流與合作。
(十一)管理科技成果,協同有關部門制定有關科技人員獎勵政策;指導全區科技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科技宣傳、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和科技隊伍建設。
(十三)牽頭擬定促進與科技相關智慧財產權發展的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
(十四)宣傳、貫徹並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山東省防震減災條例》,負責全區地震預警設施管理工作。
(十五)指導、協調區政府各部門和鎮、街道及經濟開發區科技管理工作。
(十六)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科學技術局設3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和調研工作;承擔機關的組織、人事、保密、檔案、信訪、機要、接待、督辦、安全、後勤服務、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機關黨支部日常工作、會議組織及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科技宣傳和科技信息網路建設;研究擬定科技財務管理辦法;負責編制和管理區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專項資金的預、決算;編制有關財務方面的財務統計報表;具體負責協調與其他部門之間的關係。
計畫成果科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提出科技成果轉化的政策,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研究擬定全區科技成果登記、評審、獎勵等政策與管理辦法;具體負責全區科技成果推廣計畫項目的編制和全區科學技術獎勵的評審、省市級科學技術獎勵的申報工作;負責省、市科技成果推廣計畫的申報工作;負責科技成果的鑑定工作;組織編制全區科學技術中長期發展規劃;綜合協調區科技計畫的編制和重大科技項目的立項與管理;承辦省自主創新成果轉化重大專項、科技發展計畫、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等計畫的申報事宜;負責區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專項資金的配置使用;負責擬定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高新技術研究開發項目和科技創新示範點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運用高新技術嫁接改造傳統產業,參與推動企業技術進步;承辦高新技術企業的申報和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認定工作;負責協調我區與國內高校、科研機構的聯絡及科技項目的開發,推進產學研合作。
綜合管理科
具體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中有關技術契約規定的實施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擬定培育和管理技術市場的管理措施,指導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的工作;具體負責科技統計、科研機構的業務指導與管理工作;負責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申報工作;承擔民營科技工作的管理工作;承擔全區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審批和協調管理工作;擬定全區科技促進農村與社會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計畫和政策引導類科技計畫;組織實施農業和社會發展類科技研究開發項目;推動生物技術發展及產業化工作;指導相關科技成果轉化、套用與示範;負責組織實施科技外事合作計畫,協同有關部門加強科技外事交流與合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科教興周”戰略,承辦“全國科技進步先進區”考核及全區科技創新工作的考核、督促、檢查工作。
區地震局(副科級)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和省、市防震減災工作方針、政策、法規及有關規定,組織管理區域內防震減災工作;編制實施防震減災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區內地震觀測台站的管理和保護工作;編制全區地震應急預案,管理和組織全區地震應急演練工作;管理全區抗震設防、地震安全性評價、已建房屋建築震害預測工作;負責全區地震科普示範學校、地震安全示範社區、農村民居地震安全示範工程的申報和管理工作;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做好地震知識、防震常識及自救互救知識的普及工作。

人員編制

區科學技術局機關編制總額9名,其中:行政編制8名,工勤人員編制1名。區科學技術局可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區地震局局長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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