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區物價局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周村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發[2010]6號)和《中共周村區委、周村區人民政府關於周村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周發[2010]7號),周村區物價局為區發改局的內設機構。區物價局是主管全區價格工作的行政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周村區物價局
  • 編號:周發[2010]7號
  • 實質:區發改局的內設機構
  • 職能:主管全區價格工作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加強價格監測職能;加強成本監審職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國家、省、市價格工作的方針、政策。
(二)負責全區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及經營性收費的管理。
(三)負責關係國計民生及與人民民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的管理和調整。
(四)負責涉案資產價值認定、評估、鑑證、交通事故車輛損定等;
(五)負責重要的工業產品、農副產品的價格監測、分析、預報工作,公布價格信息。
(六)負責對全區行政性、事業性收費、經營性收費的監督檢查;推行商品、收費的明碼標價工作;辦理人民民眾價格投訴。
(七)負責成本監審工作,為合理制定和調整公用性事業價格提供準確依據。
(八)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物價局設3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擬定工作制度、工作計畫並監督實施;承擔機關文秘、信訪、檔案管理、接待、財務管理、後勤保障等工作。
價格和收費管理科
具體負責關係國計民生及人民民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重要商品價格(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管理和調整;監督相關的價格政策的落實。負責對全區以及上級委託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政府基金和經營性收費的管理;辦理《收費許可證》、《收費員證》;變更收費項目和標準,審批臨時性收費;對行政性、事業性收費、政府基金及經營性收費實施年度審驗。
成本監審科
按照國家價格成本監審目錄和有關規定,完成相關商品和服務價格的成本監審工作,為合理確定和調整公用事業價格提供保障。
區價格監督檢查局(副科級)
代表同級價格主管部門在本轄區內依法對價格活動進行監督檢查,並依法對價格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受理本轄區內發生的價格違法行為舉報。

人員編制

區物價局機關編制總額6名,其中:行政編制5名,工勤人員編制1名。區物價局可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區價格監督檢查局機關編制總額8名,配備局長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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