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區發展和改革局

周村區發展和改革局

周村區發展和改革局的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周村區發展和改革局
  • 所屬地區:周村區
  • 管理範圍:發展和改革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綜合科,計畫科,研究室,物價局,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和總體戰略,研究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目標和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長期規劃、中期計畫和年度計畫以及基礎產業、支柱產業等專項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全區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農產品、工業消費品、生產資料的平衡計畫和儲備計畫;做好社會總供給以及全社會資金(包括財政預算內外、銀行信貸、非國有企業和個人資金及外資)等重要經濟總量的綜合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
(二)根據國家產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我區產業政策並協調和監督其實施,引導和促進產業結構的調整,搞好生產力的合理布局,促進一、二、三產業協調發展和資源的最佳化配置。
淄博市周村區發改委
(三)搞好全區國民經濟運行動態的預測、監測和分析,研究提出對策與建議;綜合協調財政、信貸、價格等經濟手段,加強國民經濟的巨觀調控,保證計畫、規劃和產業政策的實施。
(四)指導、促進全區市場體系的建立,組織制訂全區性重要批發市場、期貨市場、重點要素市場規劃、總體布局和重大調控政策,指導、監督重要物資的區級訂貨、儲備和投放,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的協調工作。
(五)組織制訂全區國土開發、整治、保護的總體規劃以及區域經濟發展規劃,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提出可持續發展的戰略和對策,協調人口、資源與發展的關係。
(六)合理確定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研究提出全區投資和建設領域的重大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全區固定資產投資長期規劃、中期計畫和年度計畫,申報或審批全區基本建設項目;確定和指導全區固定資產投資資金(包括區重點建設基金、財政建設資金、專項建設資金、政策性固定資產投資貸款、投資債券和外資等各類資金)的投向;統籌安排區級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和投資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確定全區重點建設項目,負責重點項目建設過程中的綜合協調與管理工作;管理區統籌重點建設基金,研究提出籌集全區重點建設基金的政策和辦法;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登記備案;對區經濟貿易局上報國家、省、市審批的限額以上技術改造項目進行會簽。
(七)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區對外貿易、經濟技術合作和利用外資的戰略和政策,提出全區利用外資的總規模和投向,做好債務監測和償債協調工作,並會同有關部門辦理利用外資項目和向境外投資項目的申報、審批工作。
(八)會同區科學技術局和有關部門組織制訂全區科學技術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科技發展的方向、重點及相應的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全區重點科技項目攻關計畫和重點科研基礎建設計畫,推動科技成果商品化並轉化為生產力。
(九)研究社會事業(包括教育、文化、體育、廣播影視、旅遊、勞動工資、人口、民政、政法、社會保障等)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協調好社會事業同經濟發展的相互促進關係;參與制訂全區市場總體發展規劃。
(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全區計畫和投資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參與研究制訂全區經濟體制改革方案;組織或參與全區綜合性經濟法規的起草、修訂和協調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價格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全區行政性、事業性、經營性收費的管理;負責重要商品(服務)價格的管理和調整;負責涉案資產價值認定、評估、鑑證,交通事故車輛定損,工農業產品的價格監測、分析、預報,發布價格信息,測算價格指數;負責對全區行政性、事業性、經營性收費的監督檢查,辦理民眾價格投訴。
(十二)負責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發展計畫局設4個職能科室。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保衛、信訪、督辦、會議組織安排及機關的財務、資產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年度工作計畫和工作總結的起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勞資管理工作;負責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等方面的工作。

綜合科

匯總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並監督實施,搞好全區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的綜合平衡;加強巨觀經濟信息的蒐集,綜合分析全區經濟形勢,搞好巨觀經濟的預測、監測,及時提出對策和建議;研究提出年度計畫編制方法、程式、指標體系改革的意見;會同有關部門安排和管理全區重點建設資金,研究提出籌集全區重點建設基金的政策和辦法;組織全區園區建設和強村帶動的政策措施的起草和監督檢查工作,具體負責全區園區建設和強村建設的日常調度管理工作;承擔招商引資項目庫的建設和本單位的招商引資工作。

計畫科

匯總編制全區固定資產投資(包括基本建設投資和技術改造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研究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投資結構、資金來源和有關投資的巨觀調控政策;會同有關科室研究擬訂貫徹執行國家產業政策的實施意見和投融資體制改革意見;會同有關科室申報或審批全區重點建設項目;負責基本建設投資項目審批和備案;對區經濟貿易局上報國家、省、市審批備案的限額以上技術改造項目進行審核會簽;負責無地農民“農轉非”的組織申報工作;具體負責區政府為人民民眾所辦實事計畫編制和監督實施工作。

研究室

負責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計畫和中長期專題規劃的編制和實施。調查研究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大政策措施;組織或參與綜合性經濟法規的起草,對有關經濟政策和經濟法規執行的社會、經濟效果進行評價,提出調整政策和修訂法規的建議;組織起草半年計畫執行情況報告和年度計畫報告;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信息工作;牽頭搞好信息報送、對外宣傳工作;具體負責全區經濟目標管理及考核工作。

物價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價格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全區行政性、事業性、經營性收費的管理;負責重要商品(服務)價格的管理和調整;負責涉案資產價值認定、評估、簽證,交通事故車輛定損,工農業產品的價格監測、分析、預報,發布價格信息,測算價格指數;負責對全區行政性、事業性、經營性收費的監督檢查,辦理民眾價格投訴。

人員編制

區發展和改革局機關編制總額為20名(物價局6名),其中:行政編制18名(物價局5名),工勤人員編制2名(物價局1名)。區發展和改革局可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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