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經傳集解

周易經傳集解

《周易經傳集解》是宋代林栗撰寫的作品。林栗以《周易經傳集解》傳世,其易學觀具有漢宋兼采的特色。象數的運用,雖為其易學的重要特色,但義理思想仍為主體內容,其深富哲理的孔門思想的義理化理解,可以視為儒學《易》說的典範——孔門聖學的重要追隨者與實踐者。

基本介紹

  • 書名:周易經傳集解
  • 作者:林栗
  • 朝代:宋
  • 作者簡介:字黃中,福清人
古籍簡介,四庫提要,

古籍簡介

《周易經傳集解》·三十六卷(浙江朱彝尊家曝書亭藏本)

四庫提要

宋林栗撰。栗字黃中,福清人。紹興十二年進士。官至兵部侍郎。與朱子論《易》及西銘不合,遂上疏論朱子。時太常博士葉適、侍御史胡晉臣皆助朱子劾栗,因罷知泉州,又移明州。卒謚簡肅。事跡具《宋史》本傳。是書淳熙十二年四月嘗進於朝,首列《進書表》、《貼黃敕諭》各一道,栗《自序》一篇。《貼黃》稱本名《周易爻象序雜指解》,後以未能該舉《彖》、《象》、《繫辭》、《文言》、《說卦》,乃改今名。王應麟《玉海》稱其書經傳三十二卷,《繫辭》上下二卷,《文言》、《說卦》、《序》、《雜》本文共一卷,《河圖》、《洛書》、《八卦九疇大衍總會圖》、《六十四卦立成圖》、《大衍揲蓍解》共一卷,與今本合。當時與朱子所爭者,今不可考。《朱子語類》中惟載《論繫辭》一條,謂栗以太極生兩儀,包四象,四象包八卦,與聖人所謂生者意思不同。其餘則無所排斥。朱彝尊《經義考》引董真卿之言,謂其“說每卦必兼互體約象覆卦為太泥。時楊敬仲有《易論》,黃中有《易解》。或曰黃中文字可毀,朱子曰:‘卻是楊敬仲文字可毀。’”是朱子並不欲廢其書。考陳振孫《書錄解題》曰:“其與朱侍講有違言,以論《易》不合。今以事理推之,於時朱子負盛名,駸駸向用,
而栗之登第在朱子前七年,既以前輩自居。又朱子方除兵部郎中,而栗為兵部侍郎,正其所屬。辭色相軋,兩不肯下,遂互激而成訐奏。”蓋其釁始於論《易》,而其故不全由於論《易》,故振孫云然。後人以朱子之故,遂廢栗書,似非朱子之意矣。《經義考》又曰:“福清林黃中、金華唐與政皆博通經學,而一糾朱子,一為朱子所糾。其所著《經說》,學者遂置而不問。與政之書無復存者。黃中雖有《易解》,而流傳未廣,恐終泯沒。然當黃中既沒,勉齋黃氏為文祭之。其略曰:‘嗟哉我公,受天勁氣,為時直臣,玩羲經之爻象,究筆削於獲麟。至其立
朝正色,苟咈吾意,雖當世大儒,或見排斥。苟異吾趣,雖前賢篤論,亦不樂於因循。規公之過,而公之近仁者,抑可見矣。論者固不以一眚而掩其大醇也。’勉齋為文公高弟,而好惡之公,推許之至若是。然則黃中之《易》,其可不傳鈔乎?”持論頗為平允。昔劉安世與伊川程子各為一代偉人,其《元城語錄》、《盡言集》亦不以嘗劾程子而竟廢。耿南仲媚敵誤國,易祓依附權奸,其所撰《易解》,今亦並行。栗雖不得比安世,視南仲與祓則有間矣,故仍錄其書而並存彝尊之論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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