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來訪問亞非十四國(1963年12月14日—1964年2月29日)

1963年12月14日至1964年2月29日,國務院總理周恩來訪問阿聯(即阿拉伯聯合共和國,當時包括埃及和敘利亞)、阿爾及利亞、摩洛哥、阿爾巴尼亞、突尼西亞、加納、馬里、幾內亞、蘇丹、衣索比亞、索馬里、緬甸、巴基斯坦、錫蘭(今斯里蘭卡)等14個國家,增進了中國同亞非國家的友好合作關係,加強了中國人民同亞洲、非洲人民之間的友誼和團結。在訪問中,周恩來總理提出了中國對外經濟技術援助的八項原則。八項原則的主要內容是: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對外提供援助;嚴格尊重受援國的主權,絕不附帶任何條件,絕不要求任何特權;以無息或低息貸款的方式提供經濟援助,以儘量減輕受援國的負擔;對外援助的目的是幫助受援國逐步走上自力更生、獨立發展的道路;援建項目力求投資少,收效快,使受援國政府能夠增加收入,積累資金;中國提供自己所能生產的、質量最好的設備和物資,並根據國際市場的價格議價;保證做到使受援國的人員充分掌握所提供的援助技術;中國政府派到受援國幫助進行建設的專家,同受援國自己的專家享受同樣的物質待遇,不容許有任何特殊要求和享受。在訪問非洲時,周恩來總理還提出中國處理同阿拉伯國家和非洲國家關係的五項原則。這五項原則的主要內容是:支持阿拉伯和非洲各國人民反對帝國主義和新老殖民主義、爭取和維護民族獨立的鬥爭;支持阿拉伯和非洲各國政府奉行和平中立的不結盟政策;支持阿拉伯和非洲各國人民用自己選擇的方式實現團結和統一的願望;支持阿拉伯和非洲國家通過和平協商解決彼此間的爭端;主張阿拉伯和非洲國家的主權應當得到一切其他國家的尊重,反對來自任何方面的侵犯和干涉。這些原則充分體現了中國政府為建立公正合理的世界政治經濟秩序所作的真誠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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