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仲英(原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

周仲英(原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

周仲英,(1902-1991),1925年加人共產主義青年團,1926年轉為中共黨員,同年春入黃埔軍校學習。建國後曾任中央人民公安學院副院長、中紀委常委。周仲英同志是德高望重的老一輩革命家、久經考驗的共產主義戰士、中國共產黨的優秀黨員、黨的優秀政治工作者,他前後六十多個春秋的艱苦卓絕的奮鬥生涯所展現出來的高風亮節是令人欽佩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周仲英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湖北省襄陽縣
  • 出生日期:1902年
  • 逝世日期:1991年5月23日
  • 職業:革命家
  • 畢業院校:黃埔軍校
  • 信仰:共產主義
人物生平,獄中鬥爭,

人物生平

周仲英,1902年生,湖北省襄陽縣人。1925年加人共產主義青年團,領導北平師範大學附中共青團支部工作。1926年轉為中共黨員,參加“三一八”學生遊行示威愛國運動。同年春,中共中央北方局派他到黃埔軍校第六期學習,由李大釗同志親筆致信軍校黨的負責人惲代英同志,介紹他並任入伍生團黨的支部書記、軍校國民黨特別黨部執行委員。
1927年參加以黃埔軍校武漢分校學生組成的軍官教導團,趕赴江西參加“八一‘”南昌起義,由於行船誤期,於2日才到達九江。後被派往鄂北組織武裝暴動,任襄陽縣委委員兼四區區委書記、襄棗邊區工農革命軍第十一支隊隊長。
1928年3月任北平市委軍事委員;同年冬,他被調到上海任黨中央交通站交通,1930年秋,任中共順直省委交通科長。
1931年春,周仲英同志在天津被捕後,由天津警察局轉送北平軍法處即北平軍人反省分院。
1936年秋,周仲英同志由黨營救出獄。中共中央北方局組成以薄一波同志為書記的山西公開工作委員會,周仲英同志是工委五人領導成員之一。
抗日戰爭爆發後,1937年12月任山西新軍第一總隊政治部主任,1939年7月任新軍二一六旅政治部主任,1940年任決死一縱隊政治部副主任、主任,1942年任決一旅政委,太岳軍區第—軍分區政委兼地委副書記。
1944年11月,中央派周仲英同志去國民黨三十八軍做秘密工作,終於使國民黨三十八軍十七師官兵及三十五師中一部分進步力量,於1945年毅然起義並納入八路軍一二九師建制,周仲英同志受到黨中央通報表揚。
解放戰爭時期,用仲英同志先後任太岳區黨委委員兼城工部部長,太岳軍區副政委,第二野戰軍八縱隊副政委等職。
新中國成立後,1950年1月任公安部黨組成員、中央人民公安學院副院長兼黨委書記(羅瑞卿同志兼院長),主持公安學院的全面工作。
1959年,任國家經委副主任兼機關黨委書記,並被選為中央國家機關黨委書記處書記。
在1962年黨的八屆十中全會上,他被選為中共中央監察委員會候補委員,兼中央監委派駐國家經委監察組組長。
“文化大革命”中,周仲英同志面對林彪、“四人幫”的迫害、不畏邪惡,堅持真理,始終表現了共產黨員的高尚革命氣節和高貴革命品質。粉碎“四人幫”後,黨中央為他徹底平反,恢復名譽。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上,周仲英同志被選為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同時,中央任命他為國家經委顧問、黨組成員,兼經委黨組紀撿組組長。是中國共產黨的第七次、八次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第一、二、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第六廟全國政協委員。
因病醫治無效,於1991年5月23日11時19分在北京逝世,終年89歲。

獄中鬥爭

1931年春,周仲英同志在天津被捕後,關押在草嵐子監獄。,在草嵐子監獄關押時患上了嚴重的肺結核,身體日漸消瘦。一天,周仲英胸部十分難受,一股痰血漫上來,堵住了喉嚨和鼻孔,周仲英昏死過去。大家和獄醫都認為周仲英已經死去,看守把周仲英抬進了停屍間。楊獻珍不甘心,趁放風的時候向敵人疏通,和建國後擔任過公安部常務副部長的徐子榮等一起到停屍間最後確認。他發現周仲英的胸口還有些微溫,還可以感受到心臟的微微跳動。楊獻珍欣喜若狂,急忙找來看守和獄醫又把周仲英抬回到病號房,經過搶救,周仲英又活了過來。
草嵐子監獄裡關押著的同志們的情況牽動著黨組織的心。抗日戰爭爆發後,黨中央已做出了決定,給草嵐子監獄裡的同志指示,讓他們用假自首和登報啟事的辦法出獄。
對於“假自首”營救獄中同志集體出獄的模式,薄一波開始時一聽就不乾,他認為這樣以後就講不清楚,清白也不清白了,他寧願把牢底坐穿,也不想這樣出去。最後經中央批准把“假自首”記檔,他才勉強同意。獄中支部認真分析研究後決定,分批出獄。
61人的出獄,是中共中央在特殊條件下採取的特殊措施。1943年,薄一波還向毛澤東匯報他們被營救出獄的經過,毛澤東說:“這件事我知道,中央完全負責。”同時,還對他們在獄中的鬥爭給予了肯定和讚揚。
但是,這事到了“文革”,被康生等人利用,大做文章,並藉此整倒一大批當年曾在草嵐子監獄裡的同志,最後一舉拿下劉少奇。直到1978年12月16日,中共中央發出《中央同意中央組織部〈關於“六十一人案”的調查報告〉的通知》,正式為“六十一人案”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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