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請拘傳批示表】公安機關對於未經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合法傳喚沒有正當理由而拒不到案的,為強制其到案接受審查、訊問,事前填寫報領導批示時使用的文書。其格式、內容和寫法參見“呈請傳喚批示表”,但重點部分,即“處理理由”部分,要寫請為什麼,根據什麼必須拘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