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梁市交通運輸局

呂梁市交通運輸局

根據《中共呂梁市委、呂梁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呂梁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呂發[2009]32號),設立呂梁市交通運輸局(以下簡稱市交通運輸局),正處級建制,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呂梁市交通運輸局
  • 主要職責:承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等
  • 內設機構:7個
  • 行政編制:為21名
  • 現任領導:劉瑞平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交通運輸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的發展戰略建議。
(二)承擔涉及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指導全市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三)監督實施全市公路、水路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參與擬訂全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四)承擔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制定全市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管理;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與管理工作,指導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承擔市內水路運輸及航道管理工作。
(五)承擔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行保障、應急救助、通信導航、船舶與渡口設施保全及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船員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指導縣(市、區)水上安全監管工作。
(六)負責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國家及省、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國務院及省、市人民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監督實施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
(七)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監督實施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組織實施公路、水路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組織全市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承擔有關重要設施的管理和維護。按規定負責渡口規劃和岸線使用管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維護、運營、路政、監控、收費、治超等管理工作。
(八)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接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承擔國防動員交通戰備有關工作。
(九)指導全市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組織和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科技開發、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等工作。
(十)指導交通運輸行業職工隊伍建設。主管全市交通運輸系統職工教育培訓工作;指導交通運輸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負責交通運輸行業涉外工作和引進外資工作,開展國際、省際、市際合作與交流。
(十一)承辦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按規定管理局屬科級單位的領導幹部;管理交通運輸系統的生產安全和治安保衛工作。
(十二)承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交通運輸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工作,起草重要報告、綜合性檔案,承辦局召開會議的組織工作;承辦文秘、政務信息、督查、新聞宣傳、機要、保密、接待、年鑑、信訪、檔案和值班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管理工作;負責各縣市交通運輸目標責任制考核;負責局機關後勤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提案、議案的辦理工作。
(二)人事法規科
負責局屬單位領導班子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承辦局機關及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勞動工資、體制、機構編制等工作;承辦勞動用工、社會保險和職工福利等工作;承辦局機關及局屬單位技術職稱評聘和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職工教育、職工培訓;承辦局機關外事工作;承擔業務主管社會團體相關事務;指導全市交通運輸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聯絡協調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及人員的年度責任制考核;研究提出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發展政策、體制改革與結構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承辦交通運輸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交通法制宣傳教育;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法制建設;承辦相關行政執法、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行政執法行為監督;負責交通運輸行業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行政執法證件資格審查、執法文書、執法車輛及服裝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職業技術教育管理和交通職業技術培訓工作;承擔有關標準、質量和計量工作;開展交通科技開發、成果推廣、對外技術合作和交流工作;承擔設計綜合運輸體系的標準協調工作。
(三)綜合規劃科
組織編制全市綜合運輸體系規劃和發展戰略,承擔有關協調工作;組織起草公路、水路行業規劃、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專項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提出有關政策和標準;承擔有關規劃和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前期工作審核;提出我市交通運輸有關專項資金投資政策、資金安排建議和預算,並監督實施;承擔本行業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和指導交通行業統計、信息工作;指導交通運輸樞紐和場站規劃。組織擬定交通運輸行業科學技術、教育、信息化、環境保護、節能減排政策和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維護技術規範、規程並監督實施;編制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技術改造、技術培訓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四)財務收費管理科
擬訂全市交通運輸行業財務會計、國有資產和專項資金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交通運輸發展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負責專項資金、決算、政府採購、外匯、信貸以及利用外資等有關財務工作;起草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收費公路有關管理工作;負責對局屬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指導全市交通行業的財務會計工作。
(五)建設管理科
組織擬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維護相關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工作,維護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的平等競爭秩序;承擔公路、水路工程設計審批、施工許可、工程造價、質量監督、竣工驗收;指導公路、水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工作;參與公路、水路年度計畫和中長期發展規劃的擬訂工作;參與質量安全事故調查工作;指導農村公路建設工作。
(六)安全綜合運輸科
擬定並監督實施公路、水路安全生產計畫和應急預案,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承擔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公路、水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水路運輸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緊急運輸、客貨運輸和救災、搶險物資的運輸;指導全市交通防汛、防疫、防震、消防工作;協調全市突發公共事件的交通運輸保障工作;參與擬訂全市綜合運輸體系發展戰略和規劃,承擔綜合運輸體系建設與發展的協調工作;承擔全市道路(含城市公交客運、出租)和水路運輸市場監管,指導全市道路、水路運政管理工作,擬訂相關政策、制度和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定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治理超限超載工作計畫、制度並監督實施。
(七)審計科
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內部審計工作,承擔局屬企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預算內外資金、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交通收費、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使用等行業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外部審計的協調配合及審計成果的套用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劉瑞平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