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宏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曾任廣州城市職業學院城市建設工程系主任。

人物事件

2016年9月,據最高檢網站訊息,原廣州城市職業學院城市建設工程系主任呂宏德受賄一案,經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呂宏德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扣押在案的違法所得款25.4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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