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先三

呂先三

呂先三,安徽淮南人,律師

2019年10月31日,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宣判,一審判決對呂先三涉黑不予認定,但因詐欺罪判處呂先三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十五萬元。案件宣判後,呂先三家屬表示將提出抗訴。該案件尚未最終定論。

2020年11月17日,安徽省高院對該案作出二審判決,認定呂先三犯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呂先三
  • 職業:律師
  • 出生地:安徽淮南
  • 涉事事件:犯詐欺罪
  • 獲刑時間:有期徒刑三年
事件經過,一審判決,終審判決,刑滿出獄,

事件經過

2012年,徐維琴、邵柏春成立了合肥啟博商貿有限公司(下稱“啟博商貿”),專做小額貸款生意。2013年12月,呂先三開始為徐維琴的家人代理案件。
公訴機關曾指控稱,徐維琴、邵柏春等人先後拉攏、網羅親屬、律師及其他社會閒散人員,採取“套路貸”與暴力、軟暴力催債相結合的方式,大肆侵占借款人財物,逐步形成了以徐、邵二人為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案卷材料顯示,2014年4月開始,呂先三陸續接手了徐維琴、邵柏春等人與商人李光建的借貸糾紛。正是這些與李光建相關的案子,把他捲入了風波,被指控詐欺。
檢察機關指控,呂先三在明知徐維琴、邵柏春利用套路非法占有被害人財物的情況下,仍積極代理多起虛假訴訟,並在訴訟過程中教唆他人作虛假陳述、製造虛假證據,系共同犯罪。

一審判決

2019年10月31日,一審判決中,認定呂先三是徐邵夫婦詐欺犯罪的共犯。法院認為,呂先三作為律師,主觀上具有幫助被告人徐維琴、邵柏春等人騙取他人錢財的故意,客觀上通過代理訴訟實施了幫助行為,應認定系詐欺罪共犯。一審因詐欺罪判處呂先三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十五萬元。
但因為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呂先三知道徐邵二人是以實施違法犯罪為基本活動的組織,因此對呂先三犯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不予認定。

終審判決

2020年11月17日,安徽省高院對該案作出二審判決,認定呂先三犯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

刑滿出獄

2021年12月23日,捲入“套路貸涉黑案”的律師呂先三刑滿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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