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僧珍為官

呂僧珍為官

原文

呂僧珍為官,不私親戚。其侄以販蔥為業,僧珍既至①,乃棄業欲求州官。僧珍曰:“吾荷②國重恩,無以③報效;汝等自有常分④,豈可妄求,但當速返蔥肆⑤。”僧珍住市北,前有督郵廨⑥,鄉人鹹勸徙廨益其宅。僧珍怒曰:“督郵,官廨⑦也,置立以來,便在此地,豈可徙之益吾私宅!”姊適於氏,住在市西,小屋臨路,與列肆雜處,僧珍常導從鹵薄到其宅,不以為恥。

(選自姚思廉《梁書 呂僧珍傳》)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呂僧珍為官
  • 作品出處:《梁書 呂僧珍傳》
  • 文學體裁:文言文
  • 作者:姚思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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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呂僧珍當官,不偏私於親戚。他的侄子把販賣蔥作為職業,在呂僧珍回到故鄉做官時,於是就放棄賣蔥的職業,想要在州府求得官職。呂僧珍說:“我承擔國家重大的恩情,沒有什麼可以用來報效的。你本來就有正當的職業,怎么可以胡亂請求得到不該得的職份呢?你只應當趕快回到蔥店裡。”呂僧珍的家住在市北,前面建有督郵的官署,鄉人都勸他遷移官署來擴建住宅。呂僧珍惱怒地說:督郵,是官府的房子,從建造以來就一直在這裡,怎么可以搬遷官署的地方來擴大自己的住宅呢?”姐姐嫁給於氏,住在市西,房子靠近大路,附近有許多雜貨鋪。呂僧珍常帶僕人到姐姐家來,並不認為這是恥辱。
呂僧珍為官

注釋

1.既至:已經到達,這裡指呂僧珍回故鄉做官。
2.乃:於是,就。
3.荷:承擔。肩負,擔負。
4.無以:沒有什麼用來。
5.常分:固定的職業 。正當職業。
6.肆:店鋪 。
7.督郵:官名,漢代代表太守督察縣鄉,兼管司獄訟捕等事,唐以後廢止。
8.廨(xiè),官府的房子。官署。
9.汝:你。
10.為:擔任。
11.鹹:都。
12.益:增多,增加。
13.私:偏私,偏愛。
14.平心率下:公正平和地對待下屬官員.率,對待。
15.叨越:非分占有。
16.導從鹵薄:由侍從開路,自己跟隨.鹵薄,侍從。
17.求:謀求,追求。
18.還:返回。
19.適:出嫁。

文學常識

說“《梁書》”:《梁書》是記載南朝梁(公元502年~公元557年)的紀傳體史書,作者為唐朝(公元618年~公元907年)的姚思廉,共五十六卷。
《梁書》在對歷史變化的看法上,闡發了一些可取的觀點。書中對於政權興起的解釋,雖然使用了一些天意、歷數等陳腐的辭彙,但把落腳點還是放在了人事與人謀上。對蕭衍建立梁政權和梁朝早期的治績,書中作了充分肯定,對於輔佐新朝的文臣武將,書中也注重稱道他們個人的才華謀略。《梁書》強調英雄創造歷史,同科學唯物史觀不可同日而語,但在當時,同神意史觀相比還是有進步意義的。
書中的思想糟粕也有不少。充斥書中的大量陰陽災異、圖讖祥瑞,乃至望氣相面、因果報應、神怪異聞等,給人以陳腐、庸俗之感。對於篡代之際大動干戈的血淋淋事實,書中很少如實反映。對於一些權貴,歪曲史實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當多。

閱讀訓練

1.解釋下列詞語:
①私_______
②荷_______
③無以_____
④汝_______
⑤鹹_______
⑥益_______
2.翻譯:
1)汝自有常分,豈可妄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豈可徙之益吾私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乃棄業欲求州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呂僧珍具有______________的美德。
參考答案
1.(1)偏私,偏袒(2)承受 (3)沒有什麼用來(4)你 (5)都 (6)擴大
2.(1)你自己有正當職業,怎么可以胡亂地請求呢?
(2)怎么可以搬遷督郵來擴大我私人的住宅!
(3)於是就放棄職業想要在州府求得官職。
3. 呂僧珍具有不謀私利,公正廉明,大公無私的美德

呂僧珍

呂僧珍,字元瑜,東平范人也。世居廣陵。起自寒賤。始童兒時,從師學,有相工歷觀諸生,指僧珍謂博士曰:“此有奇聲,封侯相也。”年二十餘,依宋丹陽尹劉秉,秉誅後,事太祖文皇為門下書佐。身長七尺五寸,容貌甚偉。在同類中少所褻狎,曹輩皆敬之
譯文:呂僧珍,字元瑜,是東平郡范縣人。(祖上)世代居住在廣陵郡。出身低微貧寒。自小時候起,拜師學習,有個相面的人看遍了所有的學生,指著僧珍對老師說:“這名學生的聲音與眾不同,(將來必定)封為王侯將相。” (僧珍)到了二十歲以後,歸依了宋郡丹陽府尹劉秉,劉秉被殺後,又侍奉太祖文皇做門下書佐(官名)。(僧珍)身高七尺五寸,容貌(身材)高大挺拔。在年齡相仿的朋友中很少被輕慢玩弄,同事們都很敬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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