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鳳墓》是清末至民國詩人林維朝創作的一首七言律詩。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吳鳳墓
- 出處:賴子清《嘉義縣誌。人物》,林欽賜《瀛洲詩集》、曾笑雲《東寧擊缽吟後集》、《鷗社藝苑》次集、賴子清《台灣詩海》、《台海詩珠》
- 作者:林維朝
- 創作年代:清末至民國
- 作品體裁:七言律詩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英雄立志在成仁,遑惜區區七尺身。
生不作倀全漢族,死能為厲靖番塵。
海枯石爛威猶烈,地老天荒澤未湮。
社口蒼涼遺冢在,後人崇拜仰如神。
作者簡介
林維朝(1868~1934),字德卿,又字勞生,號翰堂,別署怡園主人,嘉義縣人。七歲從林逢其學,遍讀經子,學作八股文及試帖五言詩,喜覽小說,並好圍棋、弦管樂曲。光緒十一年(1885)創辦「鳳儀社」國樂團為祭孔樂局。光緒十三年(1887)取中縣學生員。十九年(1893),督帶鄉勇,同新港縣丞陳仁山直搗朴仔腳轄內溝尾寮莊匪首黃矮。二十年(1894)甲午戰爭後,受任為打貓西堡團練分局長,乙未割台(1895),攜眷返回福建原籍。明治三十年(1897)以水土不服,加上懷鄉心切,乃挈眷歸台。明治三十一年(1898)任漢文教師,明治三十三年(1900)辭教職,任新港區街莊長。三十五年(1902)授紳章,四十一年(1908)獲聘為嘉義廳參事。大正六年(1917)改「登雲書院」春秋二季之樂局為「舞鳳軒」,獎倡新港北管劇團。十二年(1923)與新港文人共組「鷇音吟社」。生平著有《勞生略歷》、《初囀集》、《怡園吟草》,編有《怡園唱和集》等。2006年林維朝曾孫媳陳素雲選錄編訂其生平作品為《林維朝詩文集》,由國史館出版。〖參考張子文等《台灣歷史人物小傳:明清暨日據時期》,台北:國家圖書館,2003年12月;陳素雲主編《林維朝詩文集》,台北:國史館,2006年11月。〗茲以陳素雲編《林維朝詩文集》為底本,參考《初囀集》稿本、《怡園唱和集》稿本,以及黃哲永先生收藏之《怡園吟草》,與《台灣日日新報》、《台南新報》、《慶饗老典錄》、《采詩集》、《櫟社課卷》、《東寧擊缽吟前後集》、《台灣詩鈔》所刊登林維朝詩增補編校。(江寶釵、陳素雲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