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廬陽區董鋪濕地公園管理處原黨支部書記盧立生、董鋪濕地公園管理處工會主席馬文、逍遙津公園管理處經營管理科原科長闕征征、董鋪濕地公園管理處濕地保護科科長吳靜林4人公款旅遊問題。2017年8月2日,盧立生、馬文、闕征征、吳靜林4人因公赴北京出差,8月3日完成公務後,上述4人擅自赴內蒙古呼和浩特遊玩,8月5日返回合肥後,將此行與公務無關的旅遊費用11032.04元在單位違規報銷。此外,盧立生、馬文、闕征征3人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2018年11月,闕征征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免去其逍遙津公園管理處經營管理科科長職務;吳靜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2018年12月,盧立生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馬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相關違紀款予以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