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決定逮捕,偵查終結,一審開庭,
人物履歷
曾長期在鎮江水利部門工作,任鎮江市水務局副局長、水利投資集團董事長。
2014年6月出任鎮江市金山焦山北固山國家風景區管委會黨工委副書記、主任。
2015年,轉崗索普集團,任黨委書記、董事長。
人物事件
決定逮捕
2016年8月23日,據最高檢案件信息公開網訊息,江蘇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江蘇索普集團原董事長吳青龍(正處級)以涉嫌受賄罪決定逮捕。
偵查終結
吳青龍是2016年8月被刑事拘留的。鎮江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於該年10月將此案移送審查起訴。因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該案曾於2016年12月被退回補充偵查。檢方指控吳青龍具體受賄事實共27項,收受對象多為市政工程、環境建設等公司負責人,時間大多數為每年春節和中秋節前,地點多為吳青龍的辦公室或家中。
一審開庭
2017年11月7-8日,江蘇索普集團原董事長吳青龍受賄案,在江蘇句容一審開庭。
江蘇省鎮江市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吳青龍(正處級)在其擔任鎮江市水務局副局長、水利投資集團董事長、江蘇索普集團董事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工程承接、工程款支付、資金出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人民幣總計820餘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