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調卿

吳調卿

吳調卿(1850~1928),名懋鼎,又名蔭伯,江西婺源人。是中國近代史上一位亦官亦商的重要人物。歷任天津滙豐銀行首席買辦、關內外鐵路總局督辦,京師農工商總局督辦大臣。戊戌變法失敗後,退出政壇,在天津從事實業,創辦中國早期的火柴、織絨、硝皮等工廠。是天津金融及工商業的開拓式人物。1882年在天津籌辦滙豐銀行天津分行並任首席買辦,繼而被委任為直隸候補道員,1894年出任中國鐵路公司總辦,1896年5月出任北洋鐵路總局總辦。1896年,山海關北洋鐵路官學堂(即唐山交通大學,今西南交通大學)創建於山海關,吳調卿以北洋官鐵路局總辦的身份兼任鐵路學堂第一任總辦(校長)。

基本介紹

  • 本名:吳調卿
  • 所處時代:近代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安徽婺源(現屬江西)
  • 出生時間:1850年
  • 去世時間:1928年
  • 主要成就:滙豐銀行首席買辦,關內外鐵路總局督辦,西南交通大學首任校長
天津滙豐銀行四大買辦之一,西南交通大學首任校長,

天津滙豐銀行四大買辦之一

吳家祖籍安徽婺源(現劃歸江西),吳調卿9歲時為避太平天國戰火,隨家人逃難到蘇州,在一家筆店當學徒。17歲時經一位老師介紹來到上海,開始時給外輪當跑艙、乾雜活,給滙豐銀行趕馬車,後來學會了洋涇浜英語,逐步接觸了洋行業務。在滙豐銀行服務十年後,憑著安徽人的精明和勤勉,他當上了該行的副買辦。1880年滙豐銀行要向北方發展業務時,他被派到天津創辦滙豐銀行天津分行,擔任了該行的買辦,並且把滙豐銀行的業務發展到了北京。那時,正是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李鴻章駐節天津的時候。他們是同鄉,原先在上海時也間接地打過交道,現在一個有權,一個有錢,於公於私都可以互補,於是成了好朋友。
吳調卿擔任滙豐銀行天津分行買辦達25年之久,是該行的首任買辦,也是銀行界買辦在天津的開山鼻祖。他在為滙豐銀行效命的同時,也為清廷做過不少事。如1894年,清廷決定修築關內外鐵路的時候,所需巨額貸款就是吳調卿在滙豐為之辦理的,同時為之從英國進口了路軌和機車,聘請了多名英國工程技術人員,還在山海關創辦了一所北洋鐵路官學堂(1896年),他親任學校總辦(校長),這所學校就是後來西南交通大學的前身。為此,李鴻章也不虧待他,任命他為關內外鐵路局的督辦、淮軍銀錢所總辦,還向清廷保薦,授予一個“直隸候補道”的頭銜。滙豐銀行方面自然也很信任他,凡是遇到有關借款和一些需要與李鴻章直接接洽的事項,都交由吳調卿去辦理。所以若干年間,他充當了清廷與洋人之間的橋樑,是個兩頭都搞得定的人。

西南交通大學首任校長

吳調卿1894年出任中國鐵路公司總辦,1896年5月出任北洋鐵路總局總辦。是年5月4日津盧鐵路總工程師英國人金達再次上書津盧鐵路督辦胡燏棻,再次陳述創建鐵路學堂的建議,並進一步提出了具體辦法,擬定《在華學成之鐵路工程司章程》16條附呈。上書說:“目下中國所急需者,首在多儲人材,以管理零星工程及堪勝上等監工之任者。此種人材,較諸獨出心裁起造要工者,尤為急務。故擬設之學堂僅先課以當用之藝,俾其堪勝此項工程耳。查本局所應需者,外人究不若自知之切,是自設學堂尤為盡善。譬如有不勝工程司之任者,亦可量材授差,如車務、機車及巡緝等事。”金達的建議得到胡燏棻的重視,即轉呈新任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王文韶。不久,王文韶上書光緒皇帝,而後批准創設鐵路學堂,責成胡燏棻會同北洋官鐵路局總辦吳調卿具體規劃籌辦事宜。
山海關北洋鐵路官學堂山海關北洋鐵路官學堂
1896年11月初,吳調卿擬定學堂開辦具體計畫和經費籌措辦法,同時制定《鐵路學堂章程》上書王文韶,請求奏明清廷立案,以便正式開辦。吳調卿呈文說:“鐵路自創辦以來,先開平,後津榆,垂十餘年,通商便民已著成效”,“惟是各工程師屆藉資泰西各國,舍己求人,恐非久計”,“擬請專設學堂,招額生80名,以洋、漢文正副教習各一人,分班教授,三年學滿,量才器使。”吳調卿提出的《鐵路學堂章程》共20條,是山海關北洋鐵路官學堂的第一個建校章程,他提出的辦學模式與要求,成為後來創建學校的準繩。
同月,清政府正式批准,並任命吳調卿這位山海關北洋鐵路官學堂的創始人,以北洋官鐵路局總辦的身份兼任鐵路學堂第一任總辦(校長)。據當時上海《申報》報導,王文韶“正以儲才為急務,批閱章程有條不紊,當即入告,業已奉準,將次開辦”。11月20日,北洋鐵路總局在《申報》等報紙上刊登《鐵路學堂告白》,正式宣告鐵路學堂成立。他受命後,認真規劃,積極籌辦,使山海關北洋鐵路官學堂應運而生,學校的建立與發展得益於他當年遠見卓識的領導。
《鐵路學堂告白》全文如下,可以說是西南交通大學第一個招生簡章:
“本局奉準設立學堂,延聘教習專授造橋造路工程各事。考選良家子弟,不拘何處,年在二十歲左右,讀過中西書籍、文理通順者四十名,為頭二班學生,月給瞻銀。如有願學者,取其家屬甘結及同鄉紳士保結,於十月二十日(按:即公曆11月24日)以前來局報名,聽候擇期考驗。入堂試習三個月後,再定留堂肄業。三年學滿,果能有成,即派赴工程當差,優給月薪,並稟請奏獎,以示鼓勵。如有遠道來者,統限於十月三十日(即公曆12月4日)取齊,另考一次,額滿不收,慎勿觀望自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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