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維尊,(1926年4月-2002年12月21日),出生於浙江東陽,清末名臣袁昶的外孫。出生時母親為他取名“以巴弗”(公元1世紀與保羅同牢的一位基督徒)。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吳維尊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浙江東陽
- 出生日期:1926年4月
- 逝世日期:2002年12月21日
- 職業:傳道人
- 畢業院校:上海中華神學院
- 信仰:基督教
基本資料,個人履歷,
基本資料
姓名:吳維尊
性別:男
出生年月:1926年4月
國籍:中國
時代:近代
籍貫:浙江東陽
民族:漢族
身份:傳道人
性別:男
出生年月:1926年4月
國籍:中國
時代:近代
籍貫:浙江東陽
民族:漢族
身份:傳道人
個人履歷
1941年入基督教。
1946年秋入上海中華神學院,1949年初畢業。然後在上海守真堂作實習傳道。
1949年10月起至1957年,任上海守真中學、同濟中學教師。
1957年與一個天津女基督徒結婚,調到天津46中學任物理教師。因堅持閱讀聖經,被認為搞宗教迷信,被下放郊區勞動。
1961年回校,不允許講課,任實驗室試驗員。因為他用複寫紙寫《主內交通》文字,寄往各地,引起公安局的注意。
1964年7月30日,吳維尊被傳訊,然而他堅持“不回答,不交代,不認罪,不悔改”, 後被正式逮捕。
1967年2月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押往寧夏勞動改造。妻子也被迫離婚。在服刑期間,吳維尊始終堅持信仰,拒絕思想改造。始終堅持飯前感恩禱告,為此受盡折磨。
1981年春季,寧夏高等法院重新裁定,認為吳維尊“確已悔改”,將無期徒刑改為有期徒刑20年(1967年-1987年)。吳維尊拒絕承認自己悔改。
1987年5月28日被迫出獄。當日,他寫了《出監日呈文》,致信給寧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鄭重申明自己沒有“悔改”的事實。後在監獄附近住下,堅持做一個“監獄牆外的無期犯人”。
2002年12月21日上午,在監獄附近那個住所內獨自安祥離世。
1946年秋入上海中華神學院,1949年初畢業。然後在上海守真堂作實習傳道。
1949年10月起至1957年,任上海守真中學、同濟中學教師。
1957年與一個天津女基督徒結婚,調到天津46中學任物理教師。因堅持閱讀聖經,被認為搞宗教迷信,被下放郊區勞動。
1961年回校,不允許講課,任實驗室試驗員。因為他用複寫紙寫《主內交通》文字,寄往各地,引起公安局的注意。
1964年7月30日,吳維尊被傳訊,然而他堅持“不回答,不交代,不認罪,不悔改”, 後被正式逮捕。
1967年2月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押往寧夏勞動改造。妻子也被迫離婚。在服刑期間,吳維尊始終堅持信仰,拒絕思想改造。始終堅持飯前感恩禱告,為此受盡折磨。
1981年春季,寧夏高等法院重新裁定,認為吳維尊“確已悔改”,將無期徒刑改為有期徒刑20年(1967年-1987年)。吳維尊拒絕承認自己悔改。
1987年5月28日被迫出獄。當日,他寫了《出監日呈文》,致信給寧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鄭重申明自己沒有“悔改”的事實。後在監獄附近住下,堅持做一個“監獄牆外的無期犯人”。
2002年12月21日上午,在監獄附近那個住所內獨自安祥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