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益政(政協貴州省黎平縣原副主席)

吳益政(政協貴州省黎平縣原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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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益政,男,侗族,1965年11月出生,貴州黎平人,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貴州省黔東南州委黨校黨政管理專業畢業,州委黨校大專學歷。任政協貴州省黎平縣委員會副主席、黨組成員。

2019年4月15日,據貴州省紀委監委通報,吳益政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且涉嫌參加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活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0年1月9日,該案由凱里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凱里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20年10月,貴州省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吳益政等人貪污、行賄等罪案,案件擇期宣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吳益政
  • 國籍中國
  • 民族:侗族
  • 出生日期:1965年11月
人物履歷,違紀被查,

人物履歷

1982.11 — 1984.08 貴州省黔東南民族行政管理學校行政管理專業學習
1984.08 — 1985.01 貴州省黎平縣龍額區古邦鄉工作員
1985.01 — 1986.10 貴州省黎平縣龍額區龍額鄉辦公室秘書
1986.10 — 1987.03 貴州省黎平縣龍額區公所秘書
1987.03 — 1987.04 貴州省黎平縣龍額區龍額鄉黨委副書記
1987.04 — 1990.07 貴州省黎平縣龍額區團委副書記、書記(其間:1988.09— 1990.07在貴州省黔東南州委黨校黨政管理專業學習<大 專>)
1990.07 — 1993.11 貴州省黎平縣總工會秘書
1993.11 — 1997.10 貴州省黎平縣總工會副主任科員(其間:1994.10—1995. 12在貴州省黎平縣雷洞鄉亞跨村駐村,任黨支部副書記;1996.08-1996.12在貴州省黎平縣委黨校幹部輪訓班學 習)
1997.10 — 1999.01 貴州省黎平縣總工會副主席
1999.01 — 2002.01 貴州省黎平縣雙江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2002.01 — 2006.08 貴州省黎平縣羅里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2006.08 — 2006.11 貴州省黎平縣羅里鄉黨委書記
2006.11 — 2010.08 貴州省黎平縣羅里鄉黨委書記、人大主席(其間:2007.0 9-2007.12在貴州省黔東南州委黨校中青班學習)
2010.08 — 2011.08 貴州省黎平縣羅里鄉黨委書記、人大主席(副縣級)(其 間:2011.05—2011.06在貴州省黔東南州委黨校縣處級領 導幹部培訓班學習)
2011.08 — 2015.09 貴州省黎平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級)
2015.09 — 貴州省黎平縣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
2016年12月18日當選為政協貴州省黎平縣第十屆委員會副主席。

違紀被查

2019年4月15日,貴州省紀委監委通報:經中共黔東南州委批准,黎平縣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吳益政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且涉嫌參加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活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0年1月9日,黎平縣政協原副主席吳益政(副縣級)、黎平縣農業農村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楊禮炎、黎平縣農村產權管理和交易中心原副主任楊禮傑涉嫌貪污、行賄等一案,經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凱里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凱里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開庭審理
2020年10月,貴州省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貴州省黎平縣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吳益政貪污罪、行賄罪,黎平縣農業農村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楊禮炎,黎平縣農村產權管理和交易中心原副主任楊禮傑貪污罪、行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受賄罪一案。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吳益政、楊禮炎和楊禮傑及其辯護人出庭參加訴訟。
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吳益政、楊禮炎、楊禮傑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共同侵吞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共同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被告人楊禮炎、楊禮傑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其他單位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分別達到數額巨大、數額較大。依法應當以貪污罪、行賄罪追究吳益政的刑事責任,以貪污罪、行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受賄罪追究楊禮炎、楊禮傑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吳益政、楊禮炎、楊禮傑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吳益政、楊禮炎和楊禮傑進行了最後陳述。
庭審最後,法院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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