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發征

吳發征,男,漢族,1972年7月出生,浙江慶元人,1992年8月參加工作,1998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大學學歷。曾任麗水市建設安全生產管理中心主任。

2021年4月,吳發征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吳發征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浙江慶元
  • 出生日期:1972年7月
  • 性別: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1992年8月-2021年2月,歷任慶元縣林業局財務科幹部,慶元縣公安局左溪派出所民警、指導員、所長,中共慶元縣紀律檢查委員會黨風廉政建設室副主任,麗水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派駐慶元縣五大堡鄉楊樓村農村指導員、機動大隊黃村中隊中隊長、城北分局岩泉中隊副中隊長、紫金中隊中隊長、白雲街道執法大隊副大隊長、市容執法支隊(犬類管理辦公室)副支隊長,麗水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與行政審批處副處長,麗水市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麗水市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副主任,麗水市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主任(麗水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主任、麗水市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站長、麗水市建築工程施工管理處處長),麗水市建設安全生產管理中心主任。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1年2月,吳發征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麗水市紀委市監委駐市人大機關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麗水市蓮都區監委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1年4月,據麗水市紀委市監委駐市人大機關紀檢監察組、蓮都區監委訊息:日前,麗水市紀委市監委駐市人大機關紀檢監察組、蓮都區監委對麗水市建設安全生產管理中心主任吳發征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經查,吳發征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紀法意識淡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廉潔紀律,通過民間借貸等金融活動獲取大額回報,影響公正執行公務;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接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吳發征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麗水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研究,決定給予吳發征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由蓮都區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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