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書名:吳爾夫文集:到燈塔去
- 譯者:馬愛農
- 出版日期:2003年4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品牌:人民文學
- 作者:維吉尼亞·吳爾夫 (Woolf V.)
- 出版社:人民文學出版社
- 頁數:242頁
- 開本:32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序言,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吳爾夫文集:到燈塔去》由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
作者簡介
作者:(英國)維吉尼亞·吳爾夫(Woolf V.) 譯者:馬愛農
圖書目錄
前言
第一部窗
第二部時過境遷
第三部燈塔
第一部窗
第二部時過境遷
第三部燈塔
序言
伯·布萊克斯東在《維吉尼亞·吳爾夫:一篇評論》中說:“閱讀了《燈塔》之後再來閱讀任何一本普通的小說,會使你覺得自己是離開了白天的光芒而投身到木偶和紙板做成的世界中去。”這代表了有關《到燈塔去》的一種看法;讀過此書的讀者,也許還有別的乃至完全相反的看法。可能會嫌情節成分太少,人物面貌不清。歷來關於吳爾夫的批評,大多針對她的人物;人物性格通常藉助情節展現,所以連帶涉及情節;此外還責怪她視野太過狹隘。以上兩種意見,姑且不置可否,有一點須得指出:批評者——不管是論家還是讀者——所希望獲得的,吳爾夫壓根兒不打算供給,她另外奉獻一些別的。布萊克斯東因此否定其他作品雖未必可取,但《到燈塔去》的確不是一本普通小說。那么也就不能用讀普通小說的眼光來讀它。這句話說來簡單,實行並不容易。我們要想與吳爾夫一類作家達成共鳴,卻又只能這樣。就像她所說的:“不要對你的作家發號施令,要試圖與他化為一體。你要做他創作活動中的夥伴與助手。”(《應該如何閱讀一部作品》)每種創作方法都是獨立的價值體系;不同的閱讀方法,適用於不同的創作方法。畫地為牢,乾脆不讀算了。
對於上述批評意見,吳爾夫自己早有回答。好比講到人物,她在《本涅特先生與布朗太太》中說:“我想辨明,我們說的小說中的‘人物’意味著什麼。”早在《到燈塔去》完成之前八年,也就是她即將轉向意識流小說創作時,在《現代小說》一文中所說就很明白:“讓我們考察一下一個普通人在普通的一天中的內心活動吧。心靈接納了成千上萬個印象——瑣屑的、奇異的、倏忽即逝的或者用鋒利的鋼刀深深銘刻在心頭的印象。它們來自四面八方,猶如不計其數的原子在不停地簇射;當這些原子墜落下來,構成了星期一或星期二的生活,其側重點就和往昔有所不同;重要的瞬間不在於此而在於彼。因此,如果作家是個自由人而不是奴隸,如果他能隨心所欲而不是墨守成規,如果他能夠以個人的感受而不是以因襲的傳統作為他作品的依據,那么就不會有約定俗成的那種情節、喜劇、悲劇、愛情的歡樂或災難,而且也許不會有一粒鈕扣是用龐德街的裁縫所慣用的那種方式釘上去的。”這顯然有別於前輩作家如威爾斯、本涅特和高爾斯華綏等對人物的理解,——同樣也有別於至今仍囿於傳統閱讀習慣的讀者的理解。問題不在名目,內容完全不同。而這么把握人物,情節也會另作安排。進一步講,所關注的既非同一方向,又遑論視野寬窄。吳爾夫說,這是“精神主義者”與“物質主義者”的區別;簡而言之,其一看“內”而其一看“外”。
無論作家寫作,抑或我們閱讀,這都是前提所在;所以非得饒舌一番,不然不得其門而人。上述特色,《到燈塔去》較之吳爾夫早先諸作都要來得充分。所寫內容即如前引《現代小說》所述,人物為拉姆齊夫人等一干人,情節是“到燈塔去”,如此而已。剩下的問題只有一個,就是怎么寫成這個樣子。相對於吳爾夫來說,寫法問題對此前的貝內特等幾乎不存在,循規蹈矩就是了;然而在她卻必須予以解決。否則所有追求——特別是人物方面的追求——都落空了。而這正是她所關注的,一如她在《本涅特先生與布朗太太》中闡述的:“我相信,也就是說,所有小說都要與人物打交道,小說的形式,或者笨拙、冗長、枯燥,或者豐富、輕快、活潑,都是為了表現人物展開的,不是為了說教、歌詠或讚頌大英帝國的榮耀。”只是著眼點不同而已。
這裡有關人物的不同看法,亦即通常所謂人物真實與否的問題;吳爾夫一再論說,同樣圍繞此點進行。然而我讀《到燈塔去》,以為若用“人物的存在”來代替“人物的真實”,恐怕也就不成問題了。不存在的,也就是不真實的;寫法如何在所不論。林德爾·戈登在《維吉尼亞‘吳爾夫:一個作家的生命歷程》中寫道:…時過境遷’部分以非人化視角觀看季節的循環,在令人震驚的隨意性括弧里抹掉了可愛的人物拉姆齊夫人、普魯和安德魯。這是造物者自身的角度。”讀書至此,覺得空曠極了,寂寞極了。回想此前——也就是回到人的角度——切實感到所有的人曾經存在;他們的感覺,思想,言談,舉止,都是證明。即以拉姆齊夫人而言,她是那么具體地存在著,無拘生前死後。其他人物如拉姆齊先生、莉莉·布里斯科和詹姆斯等,也都存在。那么接續剛才的話說,存在的,也就是真實的;寫法同樣在所不論。
似乎與作家的看法相呼應,《到燈塔去》中拉姆齊夫人這樣想:“我們的影像,你們藉以認識我們的東西,都是膚淺可笑的。在這些影像下面是一片黑暗,無邊無際,深不可測;我們只不過偶爾浮到表面,你們就是依靠這個認識了我們。”所涉及的還是前述“內”與“外”的問題。但是吳爾夫的小說並沒有完全放棄“外”,而是藉助與“外”的聯繫來寫“內”;也就是說,在現實環境與內心活動接合處,選取一個足以充分展現人物內心世界的視角。正如埃.奧爾巴赫所說,“在維吉尼亞·吳爾夫手中,外部事件實際上已經喪失了它們統帥一切的地位,它們是用來釋放並解釋內部事件的。”(《摹仿——西方文學中所描繪的現實》)所以情節儘可能地被簡化,因為複雜非徒無益,反而有礙,不過這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就總體而言仍然需要一個事件的框架,就局部而言則在細節選擇上多所精心,人物所有的心理活動都被置諸這一框架之內,而為那些細節所觸發,所聯絡,造成無數如她所強調的“重要的瞬間”,其間針線相當綿密。H.n.米哈爾斯卡婭所言不差:“她的作品結構,總是給人某種理性主義的感覺,讓人覺得裡面有一番周密的苦心思考。這種苦心思考,使她的小說區別於許多現代主義作家那些結構混亂而故作鬆散的作品。”(《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英國小說的發展道路》)
籠統地講“內”或“內部事件”,仍有可能忽略吳爾夫意識流小說的關鍵所在,——這裡使用“意識流”一詞,其實她寫的並非純粹的意識流;正如多·斯·富爾在《維吉尼亞·吳爾夫》中所說:“她決心讓種種印象、個人分析、對外界的感受等等在作品中占支配地位;她決心運用觀察角度、感覺以及回憶的技巧。”人物既作為意識活動的主體存在,同時也在被觀察分析之中;作家並未完全認同於某一人物的視點,自己作為觀察者的視點仍然若隱若現,而這個觀察者的視點與對人物的外在描述是一致的。這使得作家能夠同時從內外兩個方面去把握人物,自由進出於人物的內心世界。如果可以把人物的心理活動大致分為相對內向或獨立的意識與相對外在或隨機的感受的話,吳爾夫始終無所偏廢,而是一概包容,各盡其極,並使之相互促成,層層遞進,達到豐富飽滿程度,從而實現按一己標準“表現人物”的目的。值得一提的是,她有著非比尋常的體驗和表達瞬間感受的能力;而“內”與“外”之間的關係,歸根結底是以人物的感受為基礎的。
以上系就某一人物而言;《到燈塔去》的特色,卻在於對此有所超越。米哈爾斯卡婭說,作家“力圖把幾個主人公的‘意識流’融進同一道河床,再現出幾個人的意識同時進行緊張活動的複雜畫面”;就意識流小說而言,是為一層進境。這有賴於梅·弗里德曼所指出的:“在開始和結尾部分里占主導地位的情緒和回顧,是以真實的變化為背景而表現出來的,不像在《達洛維太太》中,只以回憶中的變化為背景。”(《意識流:文學方法研究》)如果說《達洛維太太》中所有人物的心理活動有一個指向既往的總的方向的話,這裡拉姆齊夫人等則要自由得多,他們的心靈朝著四面八方展開。人物的心理活動更具即時性,也更其片段化。它們之匯聚一流,完成於“重要的瞬間”,——精心選擇的一系列現實環境中的細節,既觸發了不同人物的感受與意識活動,又促成了彼此間的相互聯絡轉化。不同人物的“內”,“內”的不同層面,“內”與“外”,在作家筆下打成一片,簡直天衣無縫;只有從這個意義上講,我才贊同A.M.福斯特在《維吉尼亞·吳爾夫》中所說:吳爾夫本質上“是位詩人”。
吳爾夫的詩人特色,大概還表現於作品的象徵意義。論家對此眾說紛紜,特別是關於燈塔的寓意,多有揭示。然而吳爾夫說:“我寫《到燈塔去》並無特別的意義。一本小說非得要有一條主線貫串全書,才能使其構成一個整體。我覺得各種情感都會由此而增長,不過我不想仔細思考這些,相信人們會把它作為自我表現感情的暫存處——他們已經這樣做了,有人認為它是這么一回事,而另外的人則認為又是那么一回事。除非運用這種模糊、籠統的方法,否則我是無法駕馭象徵主義的。至於是對是錯,我不清楚,但是直截了當地告訴我這事是指什麼,那在我看來是一種討厭的做法。”(一九二七年五月二十七日致羅傑.弗賴伊)前面提到現實環境對於人物心理活動所起作用,燈塔作為這一環境的成分之一,意義大概與其他成分並無二致,不過因為貫穿始終,作用顯得大些罷了。其實《到燈塔去》寫到的任何環境成分,無一不經過精心挑選。吳爾夫首先考慮的,可能還是小說寫法問題。別的方面則早已被她所認識,所理解,就像《現代小說》等文章中說過的那樣。至於象徵的問題尚在具體寫作之外,有也罷,沒有也罷;或者說,是小說造成了象徵,不是象徵造成了小說。
講到寓意,小說第一部臨近結尾處,拉姆齊夫人——到第二部她就死了——的一段內心獨自,可能更其重要:
“他們還會存在下去,而無論他們存在多久,她繼續想到,都會回到這個夜晚,回到這輪明月,回到這海風。回到這幢房子——回到她的身旁。想到無論他們存在多久,她都將被牢牢牽記,縈繞在他們的內心深處,這令她沾沾自得,她對這樣的奉承話很容易動心;她將被他們牽掛著,還有這個、這個、這個,她想著,拾級而上,滿懷柔情地嘲笑樓梯平台上的沙發(她母親留下的),那把搖椅(她父親留下的),還有那張赫布里底群島地圖。所有這些都將在保羅和明塔的生命里復活;‘雷勒夫婦’——她試著念了念這個新的稱呼;當她把手放在育兒室的門上時,她感到了人與人之間的那種由感情而產生的交流,好像彼此間的隔膜已經薄如蟬翼,實際上(這是一種快慰和幸福的感覺)一切都已匯合成一股流水,那些椅子、桌子、地圖,是她的,也是他們的,究竟是誰的已不再重要,即使她不在人世,保羅和明塔也會繼續生活下去的。”
這不禁使人聯想到《達洛維太太》中,克拉麗莎聽到塞普蒂默斯的死訊,獨自退人斗室的一番自省:“她為他的離去感到高興,他拋棄了自己的生命,與此同時他們還在繼續生活。”二者似乎不無相通之處。同樣是生離死別,而某種精神得以延續下去,其主旨乃是對生命本身,對生命的存在狀態和對生命的創造活動的珍重。《到燈塔去》動筆前,吳爾夫曾強調要寫出“我通常寫入書中的一切東西——生與死等等”(一九二五年五月十四日日記);是否可以認為,《到燈塔去》中其他最終活下來的人與拉姆齊夫人的關係,正對應著《達洛維太太》中克拉麗莎與塞普蒂默斯的關係,不過更其充實,更其深遠而已。
對於上述批評意見,吳爾夫自己早有回答。好比講到人物,她在《本涅特先生與布朗太太》中說:“我想辨明,我們說的小說中的‘人物’意味著什麼。”早在《到燈塔去》完成之前八年,也就是她即將轉向意識流小說創作時,在《現代小說》一文中所說就很明白:“讓我們考察一下一個普通人在普通的一天中的內心活動吧。心靈接納了成千上萬個印象——瑣屑的、奇異的、倏忽即逝的或者用鋒利的鋼刀深深銘刻在心頭的印象。它們來自四面八方,猶如不計其數的原子在不停地簇射;當這些原子墜落下來,構成了星期一或星期二的生活,其側重點就和往昔有所不同;重要的瞬間不在於此而在於彼。因此,如果作家是個自由人而不是奴隸,如果他能隨心所欲而不是墨守成規,如果他能夠以個人的感受而不是以因襲的傳統作為他作品的依據,那么就不會有約定俗成的那種情節、喜劇、悲劇、愛情的歡樂或災難,而且也許不會有一粒鈕扣是用龐德街的裁縫所慣用的那種方式釘上去的。”這顯然有別於前輩作家如威爾斯、本涅特和高爾斯華綏等對人物的理解,——同樣也有別於至今仍囿於傳統閱讀習慣的讀者的理解。問題不在名目,內容完全不同。而這么把握人物,情節也會另作安排。進一步講,所關注的既非同一方向,又遑論視野寬窄。吳爾夫說,這是“精神主義者”與“物質主義者”的區別;簡而言之,其一看“內”而其一看“外”。
無論作家寫作,抑或我們閱讀,這都是前提所在;所以非得饒舌一番,不然不得其門而人。上述特色,《到燈塔去》較之吳爾夫早先諸作都要來得充分。所寫內容即如前引《現代小說》所述,人物為拉姆齊夫人等一干人,情節是“到燈塔去”,如此而已。剩下的問題只有一個,就是怎么寫成這個樣子。相對於吳爾夫來說,寫法問題對此前的貝內特等幾乎不存在,循規蹈矩就是了;然而在她卻必須予以解決。否則所有追求——特別是人物方面的追求——都落空了。而這正是她所關注的,一如她在《本涅特先生與布朗太太》中闡述的:“我相信,也就是說,所有小說都要與人物打交道,小說的形式,或者笨拙、冗長、枯燥,或者豐富、輕快、活潑,都是為了表現人物展開的,不是為了說教、歌詠或讚頌大英帝國的榮耀。”只是著眼點不同而已。
這裡有關人物的不同看法,亦即通常所謂人物真實與否的問題;吳爾夫一再論說,同樣圍繞此點進行。然而我讀《到燈塔去》,以為若用“人物的存在”來代替“人物的真實”,恐怕也就不成問題了。不存在的,也就是不真實的;寫法如何在所不論。林德爾·戈登在《維吉尼亞‘吳爾夫:一個作家的生命歷程》中寫道:…時過境遷’部分以非人化視角觀看季節的循環,在令人震驚的隨意性括弧里抹掉了可愛的人物拉姆齊夫人、普魯和安德魯。這是造物者自身的角度。”讀書至此,覺得空曠極了,寂寞極了。回想此前——也就是回到人的角度——切實感到所有的人曾經存在;他們的感覺,思想,言談,舉止,都是證明。即以拉姆齊夫人而言,她是那么具體地存在著,無拘生前死後。其他人物如拉姆齊先生、莉莉·布里斯科和詹姆斯等,也都存在。那么接續剛才的話說,存在的,也就是真實的;寫法同樣在所不論。
似乎與作家的看法相呼應,《到燈塔去》中拉姆齊夫人這樣想:“我們的影像,你們藉以認識我們的東西,都是膚淺可笑的。在這些影像下面是一片黑暗,無邊無際,深不可測;我們只不過偶爾浮到表面,你們就是依靠這個認識了我們。”所涉及的還是前述“內”與“外”的問題。但是吳爾夫的小說並沒有完全放棄“外”,而是藉助與“外”的聯繫來寫“內”;也就是說,在現實環境與內心活動接合處,選取一個足以充分展現人物內心世界的視角。正如埃.奧爾巴赫所說,“在維吉尼亞·吳爾夫手中,外部事件實際上已經喪失了它們統帥一切的地位,它們是用來釋放並解釋內部事件的。”(《摹仿——西方文學中所描繪的現實》)所以情節儘可能地被簡化,因為複雜非徒無益,反而有礙,不過這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就總體而言仍然需要一個事件的框架,就局部而言則在細節選擇上多所精心,人物所有的心理活動都被置諸這一框架之內,而為那些細節所觸發,所聯絡,造成無數如她所強調的“重要的瞬間”,其間針線相當綿密。H.n.米哈爾斯卡婭所言不差:“她的作品結構,總是給人某種理性主義的感覺,讓人覺得裡面有一番周密的苦心思考。這種苦心思考,使她的小說區別於許多現代主義作家那些結構混亂而故作鬆散的作品。”(《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英國小說的發展道路》)
籠統地講“內”或“內部事件”,仍有可能忽略吳爾夫意識流小說的關鍵所在,——這裡使用“意識流”一詞,其實她寫的並非純粹的意識流;正如多·斯·富爾在《維吉尼亞·吳爾夫》中所說:“她決心讓種種印象、個人分析、對外界的感受等等在作品中占支配地位;她決心運用觀察角度、感覺以及回憶的技巧。”人物既作為意識活動的主體存在,同時也在被觀察分析之中;作家並未完全認同於某一人物的視點,自己作為觀察者的視點仍然若隱若現,而這個觀察者的視點與對人物的外在描述是一致的。這使得作家能夠同時從內外兩個方面去把握人物,自由進出於人物的內心世界。如果可以把人物的心理活動大致分為相對內向或獨立的意識與相對外在或隨機的感受的話,吳爾夫始終無所偏廢,而是一概包容,各盡其極,並使之相互促成,層層遞進,達到豐富飽滿程度,從而實現按一己標準“表現人物”的目的。值得一提的是,她有著非比尋常的體驗和表達瞬間感受的能力;而“內”與“外”之間的關係,歸根結底是以人物的感受為基礎的。
以上系就某一人物而言;《到燈塔去》的特色,卻在於對此有所超越。米哈爾斯卡婭說,作家“力圖把幾個主人公的‘意識流’融進同一道河床,再現出幾個人的意識同時進行緊張活動的複雜畫面”;就意識流小說而言,是為一層進境。這有賴於梅·弗里德曼所指出的:“在開始和結尾部分里占主導地位的情緒和回顧,是以真實的變化為背景而表現出來的,不像在《達洛維太太》中,只以回憶中的變化為背景。”(《意識流:文學方法研究》)如果說《達洛維太太》中所有人物的心理活動有一個指向既往的總的方向的話,這裡拉姆齊夫人等則要自由得多,他們的心靈朝著四面八方展開。人物的心理活動更具即時性,也更其片段化。它們之匯聚一流,完成於“重要的瞬間”,——精心選擇的一系列現實環境中的細節,既觸發了不同人物的感受與意識活動,又促成了彼此間的相互聯絡轉化。不同人物的“內”,“內”的不同層面,“內”與“外”,在作家筆下打成一片,簡直天衣無縫;只有從這個意義上講,我才贊同A.M.福斯特在《維吉尼亞·吳爾夫》中所說:吳爾夫本質上“是位詩人”。
吳爾夫的詩人特色,大概還表現於作品的象徵意義。論家對此眾說紛紜,特別是關於燈塔的寓意,多有揭示。然而吳爾夫說:“我寫《到燈塔去》並無特別的意義。一本小說非得要有一條主線貫串全書,才能使其構成一個整體。我覺得各種情感都會由此而增長,不過我不想仔細思考這些,相信人們會把它作為自我表現感情的暫存處——他們已經這樣做了,有人認為它是這么一回事,而另外的人則認為又是那么一回事。除非運用這種模糊、籠統的方法,否則我是無法駕馭象徵主義的。至於是對是錯,我不清楚,但是直截了當地告訴我這事是指什麼,那在我看來是一種討厭的做法。”(一九二七年五月二十七日致羅傑.弗賴伊)前面提到現實環境對於人物心理活動所起作用,燈塔作為這一環境的成分之一,意義大概與其他成分並無二致,不過因為貫穿始終,作用顯得大些罷了。其實《到燈塔去》寫到的任何環境成分,無一不經過精心挑選。吳爾夫首先考慮的,可能還是小說寫法問題。別的方面則早已被她所認識,所理解,就像《現代小說》等文章中說過的那樣。至於象徵的問題尚在具體寫作之外,有也罷,沒有也罷;或者說,是小說造成了象徵,不是象徵造成了小說。
講到寓意,小說第一部臨近結尾處,拉姆齊夫人——到第二部她就死了——的一段內心獨自,可能更其重要:
“他們還會存在下去,而無論他們存在多久,她繼續想到,都會回到這個夜晚,回到這輪明月,回到這海風。回到這幢房子——回到她的身旁。想到無論他們存在多久,她都將被牢牢牽記,縈繞在他們的內心深處,這令她沾沾自得,她對這樣的奉承話很容易動心;她將被他們牽掛著,還有這個、這個、這個,她想著,拾級而上,滿懷柔情地嘲笑樓梯平台上的沙發(她母親留下的),那把搖椅(她父親留下的),還有那張赫布里底群島地圖。所有這些都將在保羅和明塔的生命里復活;‘雷勒夫婦’——她試著念了念這個新的稱呼;當她把手放在育兒室的門上時,她感到了人與人之間的那種由感情而產生的交流,好像彼此間的隔膜已經薄如蟬翼,實際上(這是一種快慰和幸福的感覺)一切都已匯合成一股流水,那些椅子、桌子、地圖,是她的,也是他們的,究竟是誰的已不再重要,即使她不在人世,保羅和明塔也會繼續生活下去的。”
這不禁使人聯想到《達洛維太太》中,克拉麗莎聽到塞普蒂默斯的死訊,獨自退人斗室的一番自省:“她為他的離去感到高興,他拋棄了自己的生命,與此同時他們還在繼續生活。”二者似乎不無相通之處。同樣是生離死別,而某種精神得以延續下去,其主旨乃是對生命本身,對生命的存在狀態和對生命的創造活動的珍重。《到燈塔去》動筆前,吳爾夫曾強調要寫出“我通常寫入書中的一切東西——生與死等等”(一九二五年五月十四日日記);是否可以認為,《到燈塔去》中其他最終活下來的人與拉姆齊夫人的關係,正對應著《達洛維太太》中克拉麗莎與塞普蒂默斯的關係,不過更其充實,更其深遠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