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山東省霑化縣人,清順治六年(1649)進士。順治八年(1651)至十四年(1657)任麟遊知縣。
清初,繼明末田賦冊藉所載:麟遊全縣耕種熟地151645畝,折征糧1883.3石。實則大半人去地荒,仍按原冊籍熟內包荒之地畝征糧,是以人民負擔奇重,呻吟顛沛於飢餓之中
基本介紹
- 本名:吳汝為
- 所處時代:清初
- 出生地:山東省霑化縣
- 出生日期:1613年
- 逝世日期:1665年
- 性別:男
簡介,人物生平,
簡介
吳汝為,男,山東省霑化縣人,已醜(清順治六年)進士。順治八年(1651)至十四年(1657)任麟遊知縣。
人物生平
本縣紳民曾再三呈報,豁免荒地之糧。順治五年(1648),鳳翔府派推官李淮清查麟遊荒地絕丁實況,該李竟遙令麟遊知縣自丈具報。知縣不能體恤民困,竟仍照舊冊上呈,成為定案。
順治八年(1651)孟冬,經吳汝為實地查訪,詳閱征糧紅薄,每年田糧欠多完少,系因人多逃亡,地荒糧在,負擔特重之故。他即於九年(1652)三月遍踏全縣,將見種熟地普遍丈量,只得熟地69640.87畝,其餘全是荒地。當即具冊詳報各上司,請求除荒免糧。
鳳翔知府王績聖,刑廳周文彬,布政司,軍門金礪諸大府批曰:“麟自明季兵災以來,幾經殘破,疊罹凶荒。其人民殺擄、餓斃徙逃者十之八、九,存者十不及一,以致田糧原額地率多拋荒,田糧逋累。仰布政司擇委廉官,會同該縣知縣,履畝復丈清楚冊報,以便會題。”
嗣經鳳翔府派勾延林到縣,由吳親自嚮導,同田養儒等各地里老,按里逐段清丈後,據實報稱:“麟遊居萬山之中,舉步即山,馬不堪行,眾皆攀葛附藤而上,及至絕巔,四望皆山,環視其下,儘是坡、陵、岸、崖,不成片斷。至一莊所,頹垣敗壁,滿目荊榛,職目稽慘然。不敢殫勞,按畝丈量,逐段查對,誠有如許荒地也。職再四稽核歷歷皆真,遵將丈明漏荒地糧花名冊,造冊具結,相應報府。”
吳汝為恐其上司積壓擱置,無人催理,又於順治十一年(1654)十月迭次上文,反覆懇催。緹上、下縱橫核批、咨轉,最後由軍門金礪於順治十三年(1656)會題,四月十三日奉旨御批“戶部議奏”。戶部於四月二十二日報奏,將漏報荒地糧照數蠲豁。”,二十三日聖旨御批“依議”。
至此麟遊得由原熟地151645畝內,剔除荒地82005畝,實征糧熟地69640畝。征糧由原1883.3石減為858.79石,較前每年少征1024.24石。麟民重負去其大半。
吳汝為在請免荒糧之時,又上文請減鹽課。“鹽課一項並紙鞘價銀原為389.076兩,乃一萬餘口人食鹽課額,兵荒後僅存八百餘丁,尚有逃亡,空賠鹽課。曾於順治十三年四月又報文稱:“麟民久不食鹽,空賠鹽課,以八百餘丁而賠一萬餘丁之課,職自順治八年十月到任,六、七、八年之欠課,追征並急,委難賠完,無奈賣掉原籍騎來之馬,揭東人重利之債,又不能完,則賣廢廟之樹木、破鐘……代民賠其鹽課。”至順治十三年四月十三日始由鹽院轉報,引目宜均一款,地方消乏者,以本省額設鹽引均勻派銷。經部議準可免減麟遊鹽課。
又有契稅銀四兩,及課程款項名目繁多。吳汝為上報雲:按課程一項,原系明末款項,兵災後案卷無存,不知此銀何出,追征何人,經詢問故老,說是水磨課程。念麟地百里荒山,通無集市,人跡稀少,並無水磨蹤跡,載有課程空名,數十年無征無減,雖為數無幾,而有名無實,官民並累。再有契稅銀,麟地無房,居民窯穴,今多為虎狼之窟,滿目荒蕪,雖興屯,官與牛、種招墾,尚且無人開種,安有買地納契稅者?”
減糧免鹽課後,年餘外逃百姓漸歸,數年之間,人口大增,幾至野無曠土。
吳汝為見民食日飽,而財源未開,穿衣日用無著,乃因地制宜,議在山坡溝渠,大種核桃樹,構想將來以核桃換買棉花,教民紡織,解穿衣之困。並在澄銘窯,北馬坊兩地開設陶瓷窯,增加經濟收入,改變民生凋敝慘狀。吳在麟遊為政六年,關切民衣民食。順治十四年丁母憂,去職時百姓含淚遠道相送,依依惜別,人感其德呼稱為吳爺。在縣城興國寺建祠豎碑,以懷其人。祠碑毀於戰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