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欣榮(四川產業振興投資基金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

吳欣榮(四川產業振興投資基金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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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欣榮,男,漢族,1961年1月生,重慶雲陽人,在職大學學歷,1979年11月參加工作,1981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四川產業振興發展投資基金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廳級)。

2019年10月,吳欣榮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南充市人民檢察院向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吳欣榮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重慶雲陽
  • 出生日期:1961年1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79年11月——1982年07月,在成都軍區步兵學校軍事指揮專業學習;
1982年07月——1987年11月,在成都陸軍學校訓練部任教員;
1987年11月——1999年01月,在成都軍區後勤部服役;
1999年01月——1999年10月,退役待安置;
1999年10月——2004年06月,先後在四川省政府研究室、辦公廳工作;
2004年06月——2009年02月,歷任四川省建設廳辦公室副主任、重點建設管理處處長;
2009年02月——2011年08月,歷任四川省發展改革委重點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西部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處處長;
2011年08月——2014年12月,任四川省水務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
2014年12月——2019年07月,任四川產業振興發展投資基金有限公司黨委委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9年4月8日,據四川省紀委監委訊息:四川產業振興發展投資基金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吳欣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7月16日,據四川省紀委監委訊息:經四川省委批准,四川省紀委監委對四川產業振興發展投資基金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吳欣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吳欣榮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工作上失職失策,造成不良影響;經濟上利慾薰心、唯利是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大肆收受禮品、禮金,為他人在促成項目合作、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
吳欣榮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四川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四川省監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四川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吳欣榮開除黨籍處分;由四川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提起公訴

2019年10月,四川產業振興發展投資基金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吳欣榮(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南充市人民檢察院向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吳欣榮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南充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吳欣榮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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