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南沙區萬頃沙鎮副鎮長楊煥武、城管執法隊時任負責人吳旗輝落實河長制工作責任不到位等問題。2017年,南沙區萬頃沙鎮政府在推進水環境治理工作期間,對市河長辦督辦的萬頃沙鎮上涌路82號河涌違建整改工作落實不到位、逾期未整改,河涌違建拆除工作進度緩慢,影響水環境治理工作進度。萬頃沙鎮副鎮長楊煥武、城管執法隊時任負責人吳旗輝不正確履行職責,對此分別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2017年12月,楊煥武受到誡勉談話處理,吳旗輝受到誡勉談話並責令作出書面檢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