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振芳(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

吳振芳(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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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振芳,畢業於大連理工大學海洋石油建築工程專業,後獲上海交通大學高級工商管理碩士學位。曾任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職務。

2015年4月2日,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2015年4月17日,因涉嫌犯受賄罪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同年6月16日被逮捕。

2016年5月5日,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以涉嫌犯受賄罪將吳振芳提起公訴。

2017年2月,法院判處吳振芳有期徒刑3年6個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吳振芳
  • 國籍:中國
  • 畢業院校:大連理工大學,上海交通大學
  • 學歷上海交通大學高級工商管理碩士
人物履歷,任免信息,違紀被查,

人物履歷

1971年,進入石油行業,開始在遼河油田工作。
1980年-1993年,擔任中國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工程公司經理。
1993年-1997年,擔任中國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副總經理,香港近海石油服務公司董事。
1997年,擔任海洋石油化學公司籌建處主任,負責組建中海石油化學有限公司。
2000年,擔任中海石油化學有限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及海洋石油富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03年-2004年,擔任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總經理助理。
2004年8月,被任命為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
2005年10月,任煉化公司董事會董事、董事長。
2006年12月-2013年,任煉化公司董事會董事、董事長,兼任總經理。

任免信息

2013年1月17日,根據國資委任免通知,吳振芳不再擔任中海油總公司副總經理,退休,免去其中海油總公司黨組成員職務。
2014年3月,正式辦理了退休手續。

違紀被查

2015年4月2日,據國務院國資委紀委訊息,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吳振芳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2015年4月17日,因涉嫌犯受賄罪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2015年6月,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根據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依法對最高人民檢察院交辦的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吳振芳(正局級)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2016年5月5日,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以涉嫌犯受賄罪將吳振芳公訴至東城區法院。
2017年2月,法院判處吳振芳有期徒刑3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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