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寧黨辦〔2018〕101號)和《吳忠市委辦公室 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吳忠市利通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吳黨辦發〔2019〕4號),制定本規定。
吳忠市利通區衛生健康局是利通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吳忠市利通區衛生健康局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黨委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市委、區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擬訂我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落實有關標準、技術規範和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統籌規劃區域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編制和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全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負責“網際網路+醫療健康”推進工作。
(三)配合實施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應對人口老齡化相關政策措施。
(四)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吳忠市應對人口老齡化相關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監督實施國家及自治區食品安全標準,組織開展全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六)配合做好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配合做好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牽頭《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組織貫徹國家、自治區和吳忠市愛國衛生政策,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七)貫徹落實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和完善生育政策的建議。
(九)指導全區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實施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衛生健康宣傳促進工作,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一)負責利通區公共突發事件的應急醫療救援工作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配合做好吳忠市衛生應急救援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利通區衛生健康局圍繞健康利通建設,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為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中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國家、自治區、吳忠市和利通區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利通區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區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市場監督管理局利通區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市場監督管理局利通區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區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市場監督管理局利通區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市場監督管理局利通區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市場監督管理局利通區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會同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區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衛生健康局、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安全、保密、督查、值班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宣傳、安全生產、政務公開、民族團結、績效考評、建議提案的辦理等工作。承擔機關、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等相關工作,監管專項資金執行情況,負責機關和11個鄉鎮衛生院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和11個鄉鎮衛生院的人事管理、檔案管理、年度考核、職稱評審、機構編制、崗位備案、幹部隊伍建設等。負責機關退休人員的服務與管理,指導衛生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機關和衛生院黨建、黨風廉政、精神文明、群團、信訪維穩,承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創建、依法治區等工作。
(二)規劃和改革室。擬訂並組織實施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統計工作。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負責“網際網路+醫療健康”推進工作,承擔“網際網路+醫療健康”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基層衛生與婦幼健康室。貫徹落實基層衛生健康(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婦幼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機構運行評價、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績效評價,落實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組織實施基本衛生保健工作。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生育技術服務和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
(四)法規與綜合監督室(行政審批室)。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承擔行政審批、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法律諮詢、普法等工作。負責區域內醫療投訴、醫療糾紛調解和調查處理。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指導規範執法行為。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組織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和標準的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指導和監督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負責非醫學需要鑑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案件督查、公共場所控制吸菸的監督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衛生健康系統信用體系建設。承辦和監管鄉村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發放工作。整頓和規範農村醫療服務市場,負責組織查處各類涉醫違法行為。
(五)醫政與中醫藥管理室。負責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準入、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訂並執行醫療機構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負責醫療糾紛調處工作。負責中醫藥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臨床用藥等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政策,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指導協調衛生健康教育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組織實施相關科研項目、重點學科建設等工作。指導開展衛生健康專業人才培養工作,組織開展專業技術人員規範化培訓和助理全科醫生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繼續醫學教育工作。承擔全區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國內國(境)外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工作。負責健康扶貧工作。承擔全區有關幹部醫療保健、醫療服務協調等工作。組織實施我區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職稱審核及申報、人才工作。
(六)衛生應急與健康指導室。承擔全區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推進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組織協調重大活動醫療衛生保障和公共突發事件醫療救援工作。負責落實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落實免疫規劃,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承擔利通區兒童免疫與重大疾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健康利通區健康利通協調推進工作。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工作。承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牽頭履約工作。指導開展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等工作。承擔區愛衛辦的日常工作。
(七)計畫生育和老齡健康室。承擔計畫生育協會的各項工作,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完善生育政策的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村計畫生育、流動人口信息化建設和統計工作。實施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的政策,負責承擔“少生快富”工程、農村部分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和計畫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貫徹落實的具體工作;指導和監督獨生子女保健費的管理。承擔全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均等化服務管理工作。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利通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人員編制
利通區衛生健康局核定行政編制6名。其中:局長1名(正科級),副局長2名(副科級)。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
利通區衛生健康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解釋,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