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常青,四季草堂主人,土家族,貴州銅仁沿河土家族自治縣人。現居杭州。青年書法家、畫家、篆刻家。書法五體皆攻,小楷最為精妙。2002年畢業於貴州銅仁民族師範,師從周政文先生。2006年畢,業於中國美術學院書法系書法篆刻專業,受業於金鑒才、姜澄清、吳戰壘(已故)、王冬齡、祝遂之、陳振濂、張如元、蔣進(已故)、韓天雍、陳大中、白砥、鄭瑾、沈樂平、沈浩、魯大東戴家妙、張愛國諸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吳常青
- 國籍:中國
- 民族:土家族
- 職業:書畫家
- 畢業院校:中國美術學院
- 信仰:中國共產黨
- 性別:男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吳常青
吳常青
吳常青
代表性論文
2.《論羈押的替代措施和我國取保候審制度的完善 》,《江西公安專科學校學報》2004年第4期。
3.《論恢復性司法的本土資源與制構建》,《法學論壇》2006年第3期。
4.《偵查構造視野中的強制措施問題探討 》,《山西高等學校社會科學學報》2006年第8期。
5.《論鑑定留置》,《江西公安專科學校學報》2007年第4期。
6.《恢復性司法視野下的刑事案件“私了” 》,《天津商學院學報》2007年第4期。
7.《論公訴階段恢復性司法的運用》,《當代法學論壇》2007年第4期。
8.《質疑犯罪嫌疑人精神病鑑定羈押期間的規定》,《中國司法鑑定》2008年第2期。
9.《論刑事訴訟程式啟動的控制 》,《河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學報》2008年第4期。
10.《論金融刑事司法制度完善——比較法視角 》,《浙江金融》2008年第8期。
11.《論偵查構造與司法職權最佳化配置》《內蒙古社會科學》2009年第4期。
12.《論刑事訴訟中私人違法取證的效力》,《貴州警官職業學院學報》2009年第6期。
13.《美國刑事訴訟中撤回起訴及其借鑑意義》,《中國刑事法雜誌》2010年第4期。
14.《對“預交罰金”做法的反思》,《法學》2010年第3期。
15.《論被告人受審能力的鑑定——以美國法為參考》,《中國司法鑑定》2010年第3期。
16.《刑事司法權力最佳化配置:權力運行類型學視閾》,《江西公安專科學校學報》2010年第4期。
17.《論刑事公開審判制度改革》,《河北公安警察職業學院學報》2010年第3期。
18.《現場指認及其立法規制》,《理論探索》2011年第1期。
19.《美國刑事訴訟中彈劾證據運用及其評析》,《江西公安專科學校學報》2011年第3期。
20.《法律援助中心實踐教學實證研究——以天津商業大學法律援助中心運作為例》,《法學教育論壇》2011年第1輯。
專著與教材
1.參編:《國際旅遊法律問題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科研項目
2. 國家化旅遊法治問題研究,天津高等學校人文社科項目,2006-2008,參加
3. 最佳化司法職權配置研究,中國法學會重大課題,2008-2010,參加
4. 刑事判決形成過程的實證研究,四川省哲學社會科學“十一五”規劃項目,2009-2011,參加
5.司法回應民意程式機制研究,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項目,2010-2012,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