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川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和《廣東省人口和計畫生育條倒》等有關配套法規規章,並檢查落實;草擬人口和計畫生育有關的地方規範性檔案草案,提出相關的政策,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的治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吳川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外文名:Wu Chuanshi population and family planning bureau
  • 任務:執行國家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
  • 工作職能:計畫生育社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 主要任務:管理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
  • 內設機構:辦公室
工作職能,內設機構,

工作職能

(二)加強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管理,促進計畫生育、社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三)根據上級下達的人口控制目標,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人口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負責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統計、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參與全市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和人口變動抽樣調查工作。
(四)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核及相關的組織協調工作。
(五)指導、協調、管理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
(六)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七)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八)制訂計畫生育套用科學研究的規劃,組織實施部省級和市級的計生科研課題。
(九)指導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檢查和指導計畫生育服務網路的管理和建設;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規劃與規範,促進生殖健康發展;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優育服務工作;圍繞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制定相關政策措施並抓好落實;執行國家、省有關避孕藥具管理的規定,,編制計畫生育藥具分配計畫,對計畫生育技術和藥具的使用與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
(十)協同有關部門編制國家、省和湛江市及本市財政撥付的計畫生育經費和基本建設支出預、決算;依法做好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使用和監督工作;定期審計各項經費的使用。
(十一)負責計畫生育和有關人口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實施有關的國際援助項目;聯繫人口和計畫生育社會團體工作。
(十二)承辦市人民政府、湛江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市委、市政府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重要決定落實情況的督查;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政務信息、計畫總結、保密保衛、外事接待、基建修繕、車輛管理等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重要檔案、報告的起草;協助局領導組織機關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執行;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國家、省和湛江市及本市撥付的計畫生育經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及計畫生育藥具經費分配計畫;組織評估中央、省和湛江市及本市補助的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避孕藥具專項經費使用效益,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監督社會撫養費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收支兩條線”的管理;負責機關和監督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及行政管理等事務。擬定和組織實施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規劃、人口與計畫生育專業教育、公務員培訓、專業技術犬員繼續教育培訓規劃;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資福利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務、工、青、婦、計畫生育護老乾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和系統的評優評先工作;負責《計畫生育工作者榮譽證書》的審核上報工作以及計畫生育合格村、先進村的檢查驗收等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協助政府動員廣大民眾參與計畫生育、扶貧開發、社區發展、精神文明建設、實施和管理計畫生育“三結合”項目等工作;協助政府宣傳貫徹落實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傳播計畫生育和生殖健康等科學技術知識;協調社會力量,向育齡民眾提供生育、生產、生活等服務,指導、幫助興辦人口福利事業;開展國外計畫生育民間交流,承擔雙邊合作項目;組織計畫生育協會會員與育齡民眾參與計畫生育的民主監督管理,維護育齡民眾的合法權益。
(二)政策法規股
研究提出口和計畫生育規範性檔案草案.督促檢查各地各單位貫徹執行有關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情況,協同有關部門查處違反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法律、法規的重大案件和惡性案件;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有利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社會經濟政策,建立、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獎勵與社會保障制度,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綜合治理;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的治理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複議工作;受理民眾來信來訪等工作。貫徹落實上級關於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措施;擬訂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的規章、制度和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和綜合治理的協調工作;負責協調組織流動人口的信息交換工作;負責《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和《廣東省計畫生育服務證》的計畫和調配等工作。
(三)規劃統計股
貫徹執行省人口規劃,協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人口計畫;組織對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會劃生育重大問題的研究;擬定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統計、信息化建設與規範化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協調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日常工作;參與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和人口變動抽樣調查;協助計生藥具管理部門編制計畫生育藥具分配計畫等工作。
(四)宣傳教育股
制定落實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指導各地各單位開展全民性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和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協同宣傳新聞文化等單位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的宣傳報導;規範對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品的發放、製作與管理等工作。
(五)科學技術股
對全市計畫生育服務機構實行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科學研究計畫,指導技術服務網路建設;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規劃與規範、促進生殖健康發展;指導各地及有關部門開展優質服務工作;圍繞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制定相關政策措施並抓好落實;組織獨生子女病殘兒和避孕節育手術併發症的醫學鑑定;指導避孕節育手術併發症的預防和治療,檢查督促《常用計畫生育技術節育手術常規》的落實;對計畫生育技術和藥具的使用、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宣傳推廣國內外計畫生育新技術、新經驗,不斷提高專業人員的技術服務水平等工作。
(六)市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辦公室。
承擔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的有關組織協調工作,直接向市委、市政府呈報考核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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