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堡縣編制辦

吳堡縣編制辦以審核縣級機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調整和劃分,協調縣委各部門之間、縣政府各部門之間、縣委與縣政府各部門之間以及縣、鄉之間的職責分工等為主要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吳堡縣編制辦
  • 職責:審核縣級機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
  • 主任::李鑒耀
  • 參與:有關政事體制改革的調查研究
主要職責,領導班子,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關於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擬定我縣的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統一管理全縣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民眾團體機關以及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工作。
(二)研究擬定全縣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審核縣級機關各部門和鄉鎮的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全縣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工作。
(四)審核縣級機關各部門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以及科級領導幹部的職數。審核縣級機關各部門內設機構、人員編制調整以及人員結構比例。
(五)研究擬定全縣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的人員編制總體分配方案。負責省、地分配我縣行政編制的下達和調整,核定全縣事業單位人員編制和編制調整。
(六)參與有關政事體制改革的調查研究和方案的擬定工作。
(七)審核縣政府各部門及有關事業單位的審批事項。
(八)實行機構編制與行政經費預算掛鈎管理辦法,會同組織,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實施“控編通知單”和“機構編制管理手冊”制度,承擔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與人員編制掛鈎工作,控制機構編制膨脹、人員盲目增長及人員遷向流動。
(九)研究擬定全縣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擬定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審核事業單位機構設定、人員編制、人員結構比例以及經費管理形式,執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標準,擬定實施辦法;指導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工作。
(十)貫徹國務院《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省人大《陝西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條例》以及省上制定的實施細則,組織實施縣、鄉鎮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查處違反《條例》規定的行為。
(十一)綜合全縣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情況,監督檢查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的執行情況。
(十二)負責全縣機構編制的統計工作。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和縣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它任務。

領導班子

主任:李鑒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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