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堡縣組織部

吳堡縣組織部,負責對縣委管理的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的考察,並提出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辦理縣委管理、代縣委管理、組織部管理幹部的任免、工資、待遇、退(離)休審批手續;指導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負責部分股級幹部的備案審查及幹部的巨觀管理工作;承辦有關幹部的調配、交流及安置事宜。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吳堡縣組織部
  • 經營範圍: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的考察
  • 公司性質:縣組織部
  • 公司口號:指導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
主要職責
(一)研究和指導全縣黨組織特別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規劃、協調和指導黨員教育工作,主管黨員的管理和發展工作;組織開展新時期黨的建設理論研究;負責各類新型經濟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和黨員隊伍建設。
(三)研究制定幹部隊伍建設的總體規劃,組織落實培養選拔中青年幹部、婦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和黨外幹部工作。
(四)參照試行《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負責機關工作者的管理工作。
(五)研究和指導黨的組織制度和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或參與制定組織、幹部、人事工作的政策和制度,並組織貫徹落實。
(六)負責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監督檢查,及時向縣委報告有關的重要情況,並提出相應的意見和建議。
(七)主管幹部教育工作。制定幹部教育工作總體規劃和有關政策,組織縣委管理的幹部和一定層次的青年幹部的培訓,指導、協調全縣幹部教育工作。
(八)綜合協調全縣知識分子和人才工作。了解掌握全縣知識分子和人才工作總體情況,制定或參與制定知識分子和人才工作的有關政策,檢查知識分子和人才政策貫徹執行情況;負責科技副職的選拔管理工作;參與縣級專業技術拔尖人才、優秀青年科技人才、鄉村優秀科技人才的選拔、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部分優秀專家開展有關活動。
(九)負責健全黨委制度和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督促指導基層黨組織定期開好民主生活會,檢查黨的建設各項制度的落實,指導基層黨委按《黨章》及有關規定召開黨代會。
(十)負責全縣黨員、黨組織的統計;組織部所管理的幹部的檔案管理;負責因公出國 (境)人員的政審報批、縣直部門下派幹部的選調考察、管理和省市下派幹部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處理黨員、幹部的來信來訪工作;做好新時期的幹部審查和監督工作。
(十一)負責退(離)休幹部工作的巨觀管理,指導縣委老幹部局的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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