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堡縣委統戰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吳堡縣委統戰部
主要職責
1、調查研究統一戰線的理論和重大方針政策,組織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縣委關於統一戰線的方針、政策及其實施意見,向市委統戰部和縣委反映情況,提出開展統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2、了解統戰工作的全面情況,掌握分析統一戰線中的政治、思想動態,及時準確的反映黨外人士的意見、批評和建議。
3、負責協調縣委同黨外代表人士保持密切聯繫,認真貫徹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受縣委委託主持召開黨外代表人士座談會;落實中央關於發揮各界黨外代表人士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作用的工作;及時通報情況,聽取黨外人士的意見和建議。
4、負責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推薦有影響有代表性的黨外人士擔任各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培養、選拔、安排黨外人士擔任縣級和局(科)級行政領導職務的工作;做好黨外後備幹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隊伍的建設工作。
5、負責開展以祖國統一為重點的海外統戰工作;聯繫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對台工作和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當好縣委、縣政府在對台、僑務工作方面的參謀和助手;組織、領導、管理、協調縣委、縣政府各部門和鄉鎮對台、僑務工作;歸口管理全縣涉台事務;負責台胞、台屬、海外僑胞、外籍華人及其社團和歸僑、僑眷需要協調辦理的有關具體工作。
6、負責聯繫海內外工商界社團和代表人士,調查、研究並反映我縣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情況,協調關係,提出政策性的建議。
7、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加強調查研究、綜合協調、監督檢查工作,當好縣委、縣政府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參謀和助手;依法加強宗教事務的管理;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考察和推薦工作;協調民族關係,辦理有關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的事宜;指導各鄉鎮和縣直各單位及時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問題,維護社會穩定;指導宗教團體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按照宗教特點開展工作;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部門協助或協調辦理的各項事務;指導教會堅持獨立自主、自辦教會的方針,開展同境外宗教界的友好往來,抵制境外宗教敵對勢力的滲透活動,配合政法部門揭露和打擊披著宗教外衣進行的違法犯罪活動。
8、調查研究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意見,協調關係,提出政策性的建議;聯繫並培養黨外知識分子中的代表人物。
9、負責開展海內外統一戰線宣傳工作。
10、受縣委委託管理現工商聯、僑聯副科級以下幹部;負責基層統戰幹部任免徵求意見工作。
11、負責指導基層黨委統戰工作;協調政府各有關部門的統戰工作;負責統戰幹部和黨外幹部的培訓工作;聯繫指導縣工商聯工作;代管縣僑聯、海聯會、統戰理論研究會、光彩事業促進會等有關社會團體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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