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向軍(彭澤縣農墾集團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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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向軍,男,漢族,1977年12月出生,江西都昌人,大專學歷,2000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彭澤縣農墾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財務總監。

2023年9月,吳向軍涉嫌嚴重職務違法,被開除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吳向軍
  • 民族:漢族
  • 籍貫:江西都昌
  • 出生日期:1977年12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開除公職,

人物履歷

2000年7月至2016年10月,先後在中國農業銀行新余市渝水區支行、九江市九龍支行、九江市甘棠支行,南昌銀行九江分行、江西銀行瑞昌支行、中信證券九江營業部工作;
2016年10月至2019年3月,九江市濂溪區城投(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
2019年3月至2019年8月,彭澤縣城市發展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工作人員;
2019年8月至2022年3月,彭澤縣城市發展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2022年3月,彭澤縣農墾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財務總監。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6月,彭澤縣農墾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財務總監吳向軍涉嫌嚴重職務違法,接受彭澤縣監委監察調查。

開除公職

經查,吳向軍身為國有企業管理人員,思想腐化墮落,“三觀”不正,私慾膨脹,底線失守,靠企吃企,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辦理保理、倒貸、投資等業務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濫權妄為,背棄職業操守,無視公司利益,搞私相授受,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吳向軍的行為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彭澤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由彭澤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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