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亮(6·5安慶持刀傷人事件罪犯)

吳亮(6·5安慶持刀傷人事件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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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亮(1996年5月1日-2022年2月15日),男,漢族,安徽省懷寧縣人,6·5安慶持刀傷人事件罪犯。

2021年6月5日16時26分許,吳亮在安慶市人民路步行街用事先準備的尖刀朝花某某等20名路人捅刺,致7人死亡、13人受傷。

2021年11月15日,安徽省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吳亮故意殺人一案,對吳亮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吳亮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抗訴。

2022年2月15日,吳亮被依法執行死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吳亮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96年5月1日
  • 死亡日期:2022年2月15日
  • 出生地:安徽省懷寧縣
  • 性別:男
案件事由,案件審理,執行死刑,

案件事由

罪犯吳亮因對家庭和社會不滿而產生報復殺害無辜民眾之念。2021年3月至6月期間,吳亮網購了一把單刃尖刀,並多次到人民路觀察,伺機作案。同年6月5日16時26分至16時35分許,吳亮持網購的單刃尖刀分別在人民路商業步行街、人民路、宜城路等路段連續捅刺過往民眾二十人,致七人搶救無效死亡,其中被害人花某某(歿年42歲)因脾臟及左肺破裂造成急性大出血死亡,被害人江某某(女, 歿年36歲)因左側腋下主動脈不全離斷急性大出血死亡,被害人李某某(歿年70歲)因心臟破裂死亡,被害人盧某某(女、 歿年58歲)因左側境內靜脈破裂造成急性大出血死亡,被害人王某某(歿年65歲)因右胸外側動脈與旋肱前動脈斷裂造成急性大失血死亡,被害人吳某(歿年24歲)因左肺破裂造成急性大出血死亡,被害人邵某某(歿年45歲)因肝破裂造成嚴重失血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致吳某某(時年20歲)、趙某(女,時年57歲)、陳某某(時年26歲)、田某某(女、時年19歲)、章某某(時年49歲)等五被害人重傷(二級);致方某某(女,時年59歲)、錢某某(時年45歲)、孫某某(時年21歲)等三被害人輕傷(二級);致陳某某(時年62歲)、方某某(時年69歲)、汪某裝(女,時年47歲)、韓某(時年30歲)、方某某(時年60歲)等五被害人輕微傷。16時36分、吳亮跑至宜城路樅陽門公交站附近被趕來的公安民警抓獲。

案件審理

2021年10月21日,安徽省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吳亮故意殺人一案。
2021年11月15日,安徽省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吳亮故意殺人一案,對吳亮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吳亮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抗訴。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吳亮因對家庭和社會不滿,產生以殺害無辜民眾泄憤報復的想法。2021年6月5日16時26分許,吳亮在安慶市人民路步行街用事先準備的單刃尖刀向花某某等20名路人進行捅刺,致7人死亡、13人受傷。
法院認為,被告人吳亮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吳亮在公共場所持利刃捅刺20名無辜民眾,犯罪性質惡劣,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罪行極其嚴重,雖有坦白情節,不足以從輕處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執行死刑

安徽省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五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吳亮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吳亮本人未提出抗訴,法院依法報送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覆核。經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同意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吳亮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依法報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已於2022年2月15日將罪犯吳亮驗明正身、押赴刑場,採用注射方法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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