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證法(method of falsification),亦稱“證偽法”。用個別經驗的事實否定科學理論普遍陳述的方法。波普爾用以批判邏輯實證主義的證實法和建立他的證偽理論的基本方法。他認為,科學理論不能用經驗證實而只能用經驗證偽。一個單稱的陳述可用經驗證實或證偽,但科學理論是普遍陳述,具體或有限的經驗事實不能證實時空上涉及無限可能經驗的這種普遍陳述。然而普遍陳述卻能被個別經驗事實所證偽。
如“凡天鵝皆白”這個普遍陳述,不能因曾看到大量白天鵝的經驗而加以肯定,卻能因曾看到個別的黑天鵝而予以否定。故證實和證偽在邏輯上是不對稱的。一個證實只能證實一個經驗事實,而一個證偽卻有可能否定整個科學原理。由此他進一步提出,科學與非科學的分界標準應是可證偽性而非可證實性,科學知識的不斷增長在於科學理論能被否證和經受得住否證的嚴峻檢驗。暫時經受住嚴峻檢驗的理論不是永遠正確的,將來仍有可能被證偽。波普爾反對邏輯實證主義的經驗證實原則是有意義的;但由於否證法把檢驗真理的標準歸之於主觀經驗,導致理論上的錯誤,為歷史主義學派所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