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妃使役宮女之制

清代後宮位次攸分,等級森嚴,即使役宮女亦各有定數,不得擅行使令。其制,皇太后下十二名,皇后十名,皇貴妃、貴妃下各八名,妃、嬪下各六名,貴人下四名,常在下三名,答應下一名。非本宮女子,不得使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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