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體相即

同體相即

為華嚴宗顯示事事無礙圓融義門之語。同體為‘異體’之對稱,相即為‘相入’之對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同體相即
  • 出處:《 佛學大詞典 》
  • 所屬範圍:華嚴宗顯示事事無礙圓融義門之語
  • 相關文獻:華嚴經探玄記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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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體相即出處

【 同體相即 】 《 佛學大詞典 》

同體相即含義

華嚴宗依因六義中‘不待緣’之義而立之同體門中,一法與多法之法體互為空、有,相即無礙,稱為同體相即。亦即諸法之本性自爾,能於一法中圓具一切法,故能具之一法與所具之一切法相望,即形成‘自有則他空,他有則自空’之關係,自他之法體相即而無礙;恰如鏡與鏡中所現之像,鏡即像,像即鏡。

同體相即節選

華嚴五教章卷四以十文錢為譬喻,以明示同體相即之相。可分為‘一即十’、‘十即一’二門而論。其中,一即十(一即多)為由一至十向上次第增一之法數,十即一(多即一)則為由十至一向下次第遞減之法數。(一)一即十門,‘一’與‘十’皆表示一數或一法。以一法中具有一切法,故‘一’與‘十’中亦具有一切法。又分為十門:第一門系以‘一’為本數,逐一以‘一’所具之二、三、四等數而推之,可知一即二、一即三,乃至一即十。準此可知,第二門以‘二’為本數、第三門以‘三’為本數時亦皆如此。順次至第十門時,以‘十’為本數,亦逐一以‘十’所具之一、二等數推之,可知十即一、十即二,乃至十即九。(二)十即一門,‘十’與‘一’所代表之義與上述相同,然此門法數之順序則與上述相反。亦分為十門:第一門系以‘十’為本數,逐一以‘十’所具之九、八、七等數推之,可知十即九、十即八,乃至十即一。由此順次至第十門,以‘一’為本數,逐一以‘一’所具之十、九等數推之,可知一即十、一即九,乃至一即二。如此以十文錢順、逆次第增減,皆得相即而無礙。要之,上記系以十文錢比喻十法,再根據一法中具有一切法之道理,而逐一以十法中之每一法為本位來一一推論一切諸法之關係,以彰顯同體相即的自在無礙之相。[華嚴經探玄記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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