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類型的代數系統是指如果兩個代數系統中運算的個數相同,對應運算的元數也相同,且代數常數的個數也相同,則稱這兩個代數系統具有相同的構成成份。
舉例
例如:
V1 = <R,+, ·,-, 0,1>
V2 = <P(S),∪,∩,~,∅,S>
註:P(S)為集合S的冪集。
稱V1和V2是同類型的代數系統。
同類型的代數系統僅僅是構成成份相同,不一定具有相同的運算性質。
同類型的代數系統是指如果兩個代數系統中運算的個數相同,對應運算的元數也相同,且代數常數的個數也相同,則稱這兩個代數系統具有相同的構成成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