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步稽核

同步稽核是在一較大範圍內實行統一步調、統一做法,開展同一內容、同一要求、同一目標的監督檢查。它既可按地區組織大至全國性的、小至一個地區的,也可按行業組織大至全國各類金融企業,小至一個地區的某一專業銀行系統的同一內容、同一要求、同一目標的稽核。同步稽核具有管理和監督的雙重功能。各級管理行運用這種稽核方式輔以必查項目形式,組織指導和管理所轄行處的稽核工作,一級分行也可運用此方式向省內各級行布置所轄範圍內必查項目的檢查任務,從而實現同步稽核的管理功能。同時,稽核行根據上級行制定的稽核方案具體組織並按程式實施稽核監督。

同步稽核的獨特之處在於: ①稽核的雙重作用: 既能暴露點上的問題,又能反映面上的情況;②既可用於行業性的內部稽核,又可用於外部稽核; 既能用於全面稽核,現場稽核,又可用於專項稽核,報送稽核,靈活實用。③能擴大稽核覆蓋面,從而提高稽核質量。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