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姓不娶

傳統觀念里,同姓結婚就等於是自家人或近親結婚一樣,同一個姓氏在500年前都是一家人的說法根深蒂固的存在老一輩的心中。

日常生活里,老一輩的人都會說到同姓結婚的不幸,其實依照現在優生學,是擔心在同姓相婚的基因組合後,會影到到小孩的正常成長發育及智慧型發展。
周代開始就有同姓不婚的制度,因這樣的婚配和婚姻目的相違背。如<左傳>:“男女同姓,其生不繁。同姓不婚,懼不殖也。”顯示擔心因同姓結婚,會影響到後代的生育,生出來孩子身體殘缺、病痛纏身,甚至連生孩子都可能有問題。
戰國以後有以氏為姓,在漢后姓氏不分,甚至也有因身為功臣得以賜姓、或為躲避仇人而改換姓氏。這樣情況下,同姓不同祖宗的隱藏背景不少,所以如果說同姓不婚,真正注重的應是同祖宗不婚。
同姓表示家族血脈相近,從商周開始就嚴格地執行同姓不婚。台灣除同姓不婚外,還有一些其他忌諱,例如: 蕭、溫,葉 , 許、柯 , 周、蘇、連,陳、姚、胡 , 徐、余、塗 等,因緣於同祖先,所以也嚴格執行不通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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