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鉤負荷試驗

對新投入使用的吊鉤應做負荷試驗.以額定載荷的l.25倍作為試驗載荷(可與起重機動靜負荷試驗同時進行)、,試驗時間不應少於10 min。當負荷卸去後,吊鉤上不得有裂紋、斷裂和永久變形,如有則應報廢。國際標準規定,在掛上和撤掉試驗載荷後,吊鉤的開口度在沒有任何顯著的缺陷和變形下,不應超過0.25%。 為了防止脫鉤,發生意外的事故.吊鉤應裝有防止脫鉤的安全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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